2008-07-22 15:05 2 3156 4 mins

枕边微光#003 | 人人都爱雷蒙德 II

Chandler_02

再见,吾爱 [Farewell, My Lovely, 1940]

然后,马洛先生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份真情?

不得不说这是一番美好愿景。赖痞子菲利普·马洛可没那么容易打发,他会裹紧白皙颈脖,凝神屏息像只小猫一般蹲在旮旯静静等候,所谓好奇害死猫也正是他的可怜下场。但这又如何,身为一个男人还会因为正义围观而惧怕被揪出把柄么?如果说张开了嘴是为等候饥渴的被填充,那这双在黑暗中瞪大的眼是为了抓获性感与浪漫的火花一闪?更进一步,如果把身体交给你你会选择享用,那么把心献给你你是不是只会刺破?

噢好吧说声再见,我应该对我无良的幻想欠身一下,不是所有的谁都能体谅这份不要脸的关怀,也不能指望唯一的你能细细品尝这种跃入深潭的激爽。把口水献给马洛先生是有点无耻,但更无耻的是,他,他又跟女人打情骂俏了。

等等,我应该祝福他,祝福他君子风度步步高升,处男之地永葆青春。

时隔一年,菲利普·马洛又变年轻了一点真是一对巴掌拍不过来的喜庆。身为一名侦探,需要敏锐的洞察力和机警的戒备感;而身为一名响当当的硬汉侦探,只需要多一点点那什么人文关怀就足矣。很简单对吧,探头凑热闹就是体验社会,更别说那句经典套话“找麻烦是我职业”的飞流直下三千尺式娴熟运用,无论在哪个时代,光坐在工作间里是等不来案子的,侦探要出去走才够帅。

所以习惯性的“滚出去”成了一门必修课。《再见,吾爱》里的口吻悲悯得令人发指,这是何其狰狞可怕的虐恋世界。当然以爱情来说笑的人,最终只会沦落到街头被人奸杀掠夺;培养同情心与纵容好奇心同等重要,刀架在颈上枪对准脑穴也要直闯黑暗一探究竟这才是浪漫男人的本性嘛。

黑暗中,忽然有一只大如椅子的手伸出来,像抓一团泥巴一般抓住我的肩膀。那只大手把我抓进门里,将我拎上一级台阶。我的面前出现了一张大脸,接着,一个深沉而柔和的声音轻轻地对我说:“这儿发生谋杀案了,是吗?帮我把那小子捆起来,伙计。”

里面黑得很也静得很,从上面依稀传来人声,但楼梯上只有我们两个人。那大个儿严肃地看着我,那只大手仍钳捏着我的肩膀。

“一个黑人,”他说,“我刚才把他摔出去了,看到了吧?”

他终于松开了我的肩膀,我的骨头倒没碎,可是手臂麻软无力。

-P3

忽然间有一股暖流从天而降直扫我胯下,当渴求时等待成了慢性良药这种说法本就是一诳语,冲动猛如虎,在黑暗中没有爱的故事,只有做爱的事故。所以当高大英俊的马洛先生遇见更高大威猛的驼鹿先生,事情不需要良机不需要顺水推舟,只需要把“紧张”轻轻钳一下把“好奇”再捏一捏,无力之后的酥麻感就会繁星盛放如梵高先生那幅名画,至于更骨子里的敏锐感和贞操感就省省吧,破案的事不经意间就解决了,现在不需要伺候真相,很痛快吧?

可是马洛先生喝口小酒就又开始正襟危坐起来,仿佛驼鹿先生仅是路人一只,不对,好感尚存,但撕破这显而易见的好感就变成奔放了,这可不好。

所以在驼鹿先生肇事之后,马洛的心那个紧绷绷,可侦探自觉令其表现得轻松自若,假使不是缘自对驼鹿先生的好感,小混蛋马洛为什么要蹚浑水去追查尘封往事,敢说这好奇是爱的话,我立马翻滚下床吆喝三声,

操你妈!

但是人家菲利普·马洛正儿八经在《长眠不醒》里规劝着,“骂人不是为了有意思。”就好像追踪案情一样,不是为了告慰那颗正直不阿的红心,而是出于上瘾性质的操翻无聊心态。

先不管驼鹿先生是否领情。只要马洛看上的,没有一位不是条好汉。哪怕露水情人,也要上揉下捏不到密林不失手才是。

这时,一个长着红头发的粗壮的人从栏杆上直起身子,漫不经心地撞了我一下。他穿着脏兮兮的球鞋、满是油渍的裤子和破旧的水手毛织衫,脸上还有一条黑道。

我停下了脚步。他看上去太高大了,至少比我高三英寸,比我重三十磅,但这时我很想朝某个人的门牙狠狠打一拳,即使我的胳膊僵硬。

街上的光线很暗,而且集中在他的身后。“怎么了,老兄?”他慢条斯理地说,“没在那艘船上摔跟头吧?”

“回去补补你那件衣服吧,”我对他说,“你的肚子都露出来了。”

“这还不是最差的,”他说,“你薄外套下的那支枪也鼓出一大块。”

“这和你有什么关系?”

“老天,一点关系都没有。我只是好奇,不是故意要冒犯你,朋友。”

“好吧,那就滚远点。”

“当然,我只是在这儿歇歇。”

他懒洋洋地笑起来,声音温和,腔调软得和他的大块头实在不相称,这时,我想起了另一个我莫名其妙地喜欢的大汉,他的声音也很轻柔。

“你的方法不对。”他有些沮丧地说,“叫我雷德吧。”

“闪一边去,雷德,人都有犯错误的时候,我不过是失手了。”

-P247

人都有犯错误的时候,此话不假,把陷于非常态归到失手的罪名上实在有点别扭,反正错误时时有于是失神是小失身是大这可怎么好,抖抖不干脆的外衣,就让我们二次见面有欢乐第三次邂逅糜烂于觥筹之光,剩下的只需要两句对白:“来呀来追我呀”;“对不起,下次我不会那么直接了。”

我的旁边出现了一个蓝色的、散发着焦油味的高大身影。“是没钱还是舍不得花钱?”那个温软的声音在我的耳边响起。

我又看看他。他有一双你从未亲眼见过但听闻已久的所谓紫罗兰色的眼睛,几乎接近紫色了。它们就像一个女孩,一个可爱的女孩,他的皮肤柔滑如丝,是淡红色,是永远也晒不黑的那种淡红色,它实在太娇嫩了。他比海明威块头还要大,而且比他年轻很多。他又不像驼鹿马洛伊那么高大,但看上去很灵活。他头发的颜色是泛着金色的红色。但除了那双眼睛之外,他的脸的其他部分看起来完全像个农夫,没有那种不自然的、抢眼的英俊味道

-P273

对哟,英俊是什么东西,又不能当饭吃又比不上智慧那般亘古绵长。

关键词是舒适,插入语是服帖,马洛从雷德身上看到的影子是驼鹿马洛伊,而驼鹿先生何时又怎样把魔爪伸向了马洛的心牢,你我他都只看到一片空白但我们都心知肚明,这份千古传承的情愫自然是不言而喻地攫住了他。然后把他者拿来类比,这该是怎样一种挂念,在心肠,在他妈的见不到你的此时此地。

当那份感觉,或者说这结果终于熟透了之时,一定没有长久来想象的那般激动不安,欣喜之情满溢但流在外面的皆是无形的小心翼翼,生怕会吓坏这个氛围下的彼此。

哦,是你。好久不见。

我在床上稍稍翻了个身,他迅速地摸摸我的枕头下面。他的脸还是宽宽大大的,脸色苍白,那双深深的眼睛不知怎么的仍显得很温和。他今天晚上穿了一件大衣,还算合身,但肩头部位还是绽线了,大概是穿的时候扯破的。那大衣应该是店里最大号的,但对驼鹿马洛伊来说还不够大。

“我希望你能来,”我说,“没有警察知道这事儿,我只是想见见你。”

“继续说吧。”他说。

他从旁边走到桌子前,把枪放在桌上,脱下大衣,然后坐在我那张安乐椅中。椅子吱吱作响,但没有垮掉。他缓缓往后仰,把枪挪到靠近右手的地方,他又从口袋里拿出一包烟,摇出一根放在嘴里,根本没用手碰它,然后擦燃一根火柴,一股浓烈的烟味马上弥漫在房间里。

“你没生病吧?”他说。

“我只是在休息,我今天太累了。”

“门是开的,你在等人吗?”

“一个女人。”

他审慎地看着我。

“也许她不会来,”我说,“如果她来的话,我会找个借口打发她走。”

“什么女人?”

“噢,只是一个女人。如果她来的话,我会让她走的。我宁愿和你说话。

他的脸上露出淡淡的笑容,几乎没有牵动嘴角。他笨拙地抽着烟,好像香烟太小,他的手指拿着它很不自在。

-P276

《再见,吾爱》开场很暴力,说这话的人结局反而很迅猛倒地。但请不要妄自嘲笑驼鹿马洛伊先生,他比马洛多一个“伊”字不仅意味着他要更高大壮实,还代表着驼鹿先生心中有位佳人,能够照亮他八年牢狱的黑暗心房,能令其捏紧拳头痛哭流涕,这女人自然不是那么简单,你说是吧?

再转身看看马洛,瞅瞅他两次从黑暗中爬起来的半狼狈半英勇的身姿,是否能看出一点轮廓,再帮他画满那处阴影。高光里的秘密总不能成为秘密,因为它太过夺目与惊人,最后只需要一句拜拜就可以了断这一切的纠葛苦楚。

多好。

七年之痒,第八年就送句告别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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