枕边微光#005 | 人人都爱雷蒙德 IV

Chandler_04

湖底女人 [The Lady In The Lake, 1943]

听起来很像湖畔诗人的得意之作,只可惜雷蒙德·钱德勒不是威廉·华兹华斯;消极浪漫主义也早就偃旗息鼓,埋在心底的暗暗杀机说到底也正是出于爱,爱的谎言太过霸道,把那弥足珍贵的信任碾为尘土。于是手捧“啊对不起”,跃入了波光粼粼的“真他妈冰爽透骨”告别之湖?

说太多细节容易耗尽灵魂能量,一旦波长不一致那就分道扬镳,这又该是怎样的“难得糊涂”或“一世英名”?

《湖底女人》是钱德勒作品中标题隐射最深的一本,也是他把女性着墨集中升华至最大方且最冷峻的一本。Lady与Lake如影随形,柔情满载是骗局也是跌进永恒的归宿,Lady化作使者,不乏深情地把那位苦于奔走的侦探先生菲利普·马洛拉进绿色的Lake里,梦中的她在湖中享尽了沉眠与暴动:

我梦见我在冰冷的绿色湖水深处,臂下夹着一具尸体。那尸体长长的金发在我面前漂浮着。一条眼睛凸暴、身体鼓胀、鳞片闪烁的大鱼带着腐味在我身边游来游去,还像个荡妇似的斜着眼睛看我。正当耗尽氧气时,憋得快炸的时候,那尸体活过来了,挣脱了我。接着我又与大鱼打斗起来,尸体在水中不断翻滚着,长发在飘舞。

-P88

最终会获得安息?也许吧。也许大鱼会吃掉一切真相,然后用甜美的水泡将她全身包裹起来,这样就不会再有伤害。不会再有无辜的诱骗与无助的挣扎。世界满是诗意漫漫的水雾,只缺一记血色绚烂的唇印。女人不用介意马洛的居心,好小子马洛并不会欠扁到调戏梦中冷美人这种程度,只是他毅然闯入僵局的冲劲总会令冷尸为之一振的,至于顺而瞅几眼制服系女秘书的白大腿,也仅为暖场把戏。

但本书的主题显然不是什么“英雄救美”,所以马洛你擦擦汗水就可以退下了。更帅气也更好脾气的侦探大有人在。

——有我这么不要脸的帅哥吗?

我想马洛是不会这样告别,他会扬起嘴角,三分笑七分困,冷且缓慢地丢下一句“后悔是双方的”,然后推门离去。

不过在《湖底女人》里,马洛的涵养值得呱啦啦鼓掌与乖宝宝亲吻。虽然嘴皮子还是那么欠,但好歹收敛了下态度,要知道态度比技巧重要得多。自掌嘴这等事对于他来说太过于张扬,还不如摸黑做几下俯卧撑,出出汗爽快爽快。把面子看得比什么都重要,这是奶油小生的做法;可别想歪了,马洛爱护自家那张门脸仅仅出于“男人的脸当然是要留给另一个男人来弄脏”的自谦心理(来朝我吐口水吧我错了)。

欺压/反欺压的戏码早已随时随地大小便,抬头兄弟低头踹也已经不算什么暴力了,至于言语那飘忽不定的神奇,又让我们轻易相信马洛的嘴贱是出于搭配欲求身体的轻度优雅。

如果你没有遇见我,就好了呢——

我再走下克里斯家的小路,又敲了敲门环。这次有回应了。一扇小窗打开,我看着铁栅栏里出现的相貌英俊、眼睛明亮的男人。

“吵死人了。”一个声音说。

“是克里斯先生吗?”

他说是,问我有什么事。我从铁栅栏里塞进一张名片,一只棕色的大手接过去。明亮的棕眼睛又出现了,他说:“很抱歉,今天我不想见侦探。”

(两个省略号)

克里斯重重地关上门,坐在长卧榻上,从银盒里抓出一根烟来,点着,怒气冲冲地看着我。我在他面前坐下,看着他。和那张照片上一样,他确实很英俊,腰身和大腿的线条都很好,栗褐色的眼睛,眼白略微有些发灰,头发较长,发梢微卷,覆盖着太阳穴,棕色肌肤毫无松弛的迹象。身材真好,对我而言仅此而已,但我明白为什么女人会这么喜欢他了。

-P16/P17

如果没有遇见你,我一定会泪如雨下死似烂菊。

软男人,可称之为花瓶的男人,在《长眠不醒》里出现过一次,不过那种直接“操你妈”贴向另一个男人的小鬼,并不值得拎出来宣扬;在《湖底女人》里则平易近人许多了,与我们的传统携手并进,更有二零零八奥运等着你的姿色,不过这位克里斯靠女人吃饭也许懒得穿好裤子,更别说费心申请参赛了。

在时尚的另一层面,烂白与春雪快无限趋近于透明,这就会让人费解,为什么正吵架的冤家还会口口声声提到“爱”。美剧《人人都爱雷蒙德》长青不老长眠不醒,而美剧《人人都恨克里斯》就一定一命呜呼一了百了?其实稍稍换位思考,或者偷换概念,就可以把“恨”看成更深刻的“爱”。(其实很抱歉,两者我都没有看过,扯淡之用敬请关照。)

再结合史实,你就能会心一笑了。

克里斯在《湖底女人》里的位置可谓微妙之极,要是没有他这枚纽扣,高潮泄得太快实在太对不起观众。马洛非常有礼貌,真亏得他压住性子,但再三强调克里斯先生的“英俊”与“身材真好”,是不是过于失态了?(不,他明明就是想偷窥!)

第一人称有个好处或者说麻烦,容易把作者代入阅读里,即便你马洛有名有号,还不照样是雷蒙德·钱德勒的影分身。这样一来,马洛的评语“他的身材真好,对我而言仅此而已”也不仅是简简单单的自嘲,“但我明白为什么女人会这么喜欢他了”就变成了隐性自怜,雷蒙德/马洛为什么人人都爱,因为没有什么女人喜欢他(所以我们爱他的可怜),克里斯为什么人人要恨,因为他抢走了本该喜欢其他男人的女人们的爱。

写到这里,就可以直接抛出《湖底女人》的现实坐标

故事发生并终结于,小鹿湖。有水自有山就好像男刚女柔一样扣合天理。不过神并不是不可僭越的,既然女人们都游向了幽深湖底,那么男人们何不一同爬上断背高山之巅呢?所谓“小鹿乱撞已成空,断背无伦何须笑”,也正是规劝人们不要在一棵树上撞死呀。

他使劲地点点头,“你注意过这种事情没有?两个男人在公园椅子上相遇,便开始谈论上帝。而通常人们是不跟他们最好的朋友谈论上帝的。”

“是的。”

-P34

我也想使劲点点头,就好比世间美好让我哈欠连连。两个男人,我很严肃的,也并不是非要谈论上帝才有火花(供你抽根烟),记得在保罗·奥斯特的《幽灵》里也发生过类似的过场,但很不幸,在《湖底女人》的两个苦命的男人并没有那个擦肩而过的福分。这又表明了什么,是女人操纵了甜蜜,还是男人自己撕毁了幸运,自己操翻了激情,再自己埋葬了温暖?

说过分点,雷蒙德·钱德勒对女人有敬意之情可并不是对她们服服帖帖,他对她们很不好,但对男人们也不好,这样两相扯平,像是逆境里相生,他对她她她还有他他他说你们就好好扯清各自身上的乱麻不要口水唾沫八方飞溅。

对待马洛,又给罩上几近苦行僧似的无形囚笼。你很酷你很帅,你很个性你很潇洒,这都没问题,但是你也很苦闷吧,你疑惑不解,你一次次陷入到黑暗中,你并不总是那么强壮,你是个好人,最终会遇见另一个好人并与其握手拥抱吗?

既没有尖叫,也没有人从大门里跑出来,更没有人吹警笛。阳光下的一切安静祥和。没什么好大惊小怪的。只是马洛又发现一具尸体。他真是精于此道。大家应该叫我“每天发现一宗谋杀案的马洛”。应该派一辆灵车跟着他,以便随时调查他的发现。

他真是个单纯老实的好人

-P104

马洛的自嘲终于在《湖底女人》里得以爆发,说难听点是“我有多不容易么你知道么你知道个屁呀”,说开心点是“大家好我是业余巡尸官那个什么名侦探小柯南是我孙子的孙子”。

群众纷纷表示不见血不认亲。你们真以为马洛怕这套?

德加莫用手指顶了顶我的下巴:“性杀手,”他平静地说,“哼,可真吓人。”他浅浅地朝我一笑,凶狠的嘴巴是只嘴角稍稍抽了一下。

-P200

啧啧我就说马洛你不简单,辗转攻守(不是错字)游刃有余,敢情你就是凶手?马洛先生一本正经地撇开猜疑与谎话连篇,在这本《湖底女人》里发表了最著名的审问论:“注意到太多细节的和什么也没看到的,都是不可靠的证人。他们几乎大半的话是编造出来的。”(-P87)所以你想证明我是凶手,那你来说呀、你说呀!

开始说正经的。

《湖底女人》碍于某种你知我知的电灯泡现象,你推我压的鼓掌场景已经缺席了,怎么说这也好歹是以“女人”命名的小说呀,男人们一边去滚吧!

这不够正经,我重新说。

《湖底女人》的女性意象挖掘如下:一、女人不是花瓶的存在,女人养得起男人也可杀了男人,那么“花瓶”就送给你了宝贝儿;二、在两性关系中,女人完全能够推倒另一方,谁让男人为爱痴狂全然不、主、动,不过话说回来,谁先栽进这个坑谁倒霉;三、女人比男人更容易冲动,就像猫比狗更容易冲动,不过请注意,是有些女人比有些男人(-P108);四、女人的智慧不容小觑,女人的甜蜜不可轻食,女人的爱情只会说一句台词,“祝你好运,再见。”

是在激怒(男)人对吧?

不是的,话语权这种东西其实女人用才更能表现强势。《湖底女人》的女人还是女人,这是一个导向,因为在六年后的《小妹妹》里的女人俨然妖精般惊艳妩媚纵横宇宙,很好很黑洞了。

而这句话只有女人(或者小受)用才够决绝,与骄傲:

“抱歉,某某君,但我宁愿去死也不愿意再和你一起生活下去了。”(-P37)

至于像克里斯那“轻量级拳击手”的绝美身姿也无法挽回残局,只能说暴殄天物还不快去卖身了么?

——正好肚子咕咕叫了两下,让我先休息一会。

好了。

《湖底女人》很得我心,这也已经很明显,即便我瞪大火眼金睛也没发现多少暧昧一言一行,但它的爽朗节奏愉悦了我,它的幽深山林湖岸安抚了我,还有马洛先生的那个梦,恐吓了我。仿佛催眠,你再爱我我就把你吃掉。可我还没那么软弱,对吧?

在雷蒙德·钱德勒七部长篇作品里,《湖底女人》只能算是一个表现尚可的中点,这个中点的作用是构建出对称的模板,与过渡情绪、意象及光明。在前三部作品里——《长眠不醒》、《再见,吾爱》和《高窗》——菲利普·马洛仅仅是作为一个侦探,涉足案情出尽全力,可他本人(指魂)还是游离在案件(指物)之外;但从《湖底女人》开始,从那类似于“两个男人相遇便开始探讨上帝”的偶然性开始,马洛不知不觉把脚浸入到这潭泥水里,而不似以前那样过水不沾。在后三部——《小妹妹》、《漫长的告别》和《重播》——的表现就更为亲切,马洛已经融进了被作者魔掌操纵的故事里,他开始等待,他变得更深情,最后孕育出最自然的告别。

至于光明的过渡,这与马洛的“习惯性昏厥”有关。简单说来,人到中年难免惆怅,所以越到后面,他由心所带出的情绪也变得低沉与难释。

对称性的表现很明显。

第二本《再见,吾爱》与倒数第二本《漫长的告别》开场口吻就像十多年未见也如昨日一般亲近,酒吧、男人、搭讪、黑暗,这些调和在一起准是杯好酒。第三本《高窗》与倒数第三本《小妹妹》的关键皆在于一张照片,照片就是破解一切纠结关系的利刃。第一本《长眠不醒》是二重奏,间或即兴变化,向古典致敬又颇有挣扎,“井”成了最浓郁的意象;最后一本《重播》前奏散乱随意,进阶演绎也很琐碎,它一环扣三叹的结构令其脱离了一般侦探小说的框架,尾声荡漾又满是意犹未尽的虚空,“海”成了最绵长的意象。

《湖底女人》把某段结局赫然亮在标题里,也是仅有的一次天机泄露。这正考验了技巧与节奏,钱德勒先生也就没顾得上派马洛先生更仔细更闲适地去观湖光山色,算是唯一的不足吧。

不过没关系,有什么比拜访尸体更重要的事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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枕边微光#004 | 人人都爱雷蒙德 III

Chandler_03

高窗 [The High Window, 1942]

那句话可以这样化用。

你站在窗前看热闹,看热闹的人在街上望你。这已足够概括《高窗》所表现的犯罪诗意,但对菲利普·马洛来说,故事简单且过于哀伤是有害身心健康的,所以嘴皮功夫成了最佳调剂佐料。

不明就里的人们完全可以哈皮地站在门口探头,这样说不定会得到三番两次的摸头奖赏,而端起脸皮或者撕毁糖衣的甲乙丙丁们只会激起好好先生马洛的厌恶。

之前说过,马洛接案完全凭心情凭无所事事程度,官方做派太过犀利(或者说拖沓、形式化等等等等)完全不贴合他的身子骨。接老太太的活儿,顺便欺负下惊恐不定的女秘书,到后来顺着脾气怒斥挖苦自己的主顾,从警察到混混,从老人家到小姑娘,甚至门口的小黑人彩雕,这世界没有一样不沦为马洛随性而至的玩物。有时候你会觉得,马洛这家伙根本不是在办案,而是在四处闲逛加捞油水。最后变得夸张的想法反倒是,他一旦寂寞了,欲火就化作了怒火,嘴巴虽吐得出象牙,但也离子弹差不了太远。

欺负老太太家的儿子,简直像耍猴:

他垂下眼睛望着地板,接着朝右侧了侧身体,那只戴上手套的手握成拳头,在空中飞快地朝上画了个弧形。我把身子向旁边一闪,拽住他的手腕,一点儿一点儿地向后推,压住他的胸部。我把整个身体的重量压过去。他的一条腿在地板上向后撤了一步,呼吸开始急促起来。他的手腕很细,被我的手指像个套子似的拽紧。

我们面对面地站着。他像喝醉酒似的呼呼喘着气,张着嘴,嘴唇向后撇着,面颊上出现了好几块红色的小斑点。他想把手腕挣开,但是我紧紧压住他,他不得不又往后退了几步才没有摔倒。我们两人的脸几乎贴在一起。

-P31

无意间又勾引了懵懂业余小侦探,马洛你呀真是小混蛋:

他从衣袋里拿出一件什么东西放在我的手掌里。一把房门钥匙。

“如果碰巧我不在家,你就用不着在大厅里等了。我有两把钥匙。你想什么时候来?”

“大概四点半钟吧,从现在的情况看。你肯定愿意把钥匙交给我吗?

“为什么不?咱们俩不是坐在同一条船上么?”他说,天真地仰望着我。或者说,在黑眼镜后面,尽量摆出一副天真的神情。

-P59

所以后来老太太火眼金睛,点明了属性。菲利普·马洛不是男人,也被剥夺了人的资格;在动物界,他的名字叫Fish。马洛也不奢望当什么马(Knight)或者说骑士(Knight),按常理出牌太糟依格子走步太慢,只要炮轰了主人公解决掉大国王,就算赢家。

“你真是个毫无同情心的动物。”她说,“是个冷血动物,一条。我不喜欢你,我真后悔找了你这么一个人。”

后悔是双方的。

-P164

而像同情心这玩意,培养一下是很重要,可用不着亮出来以表“我是好人我光荣”的决心吧?何况大多数情况下,同情心这种小受情绪非得躲在好奇心小攻哥哥的背后才行,要不然光用眼泪谁鸟你呀,在艰难困苦之境“开拓”要比“感怀”与时俱进,而对于忠于案件本身而非当事人来说,人的情感极易变得风吹墙头草,客观要求我们“抛弃个人感情”,那么就“让冷酷来俘虏你”吧!

不过像《高窗》这种追索式的剧情实在不适合马洛的个性路线发展,既然纵向不行,那么就只看到横向扭曲的马洛那欠扁的臭脸。这世上路过的好人无数,能温情地拉拉小手救你于水深火热之中的家伙如果不是混蛋,那也是披着羊皮的狼,马洛的理念很酷,我走我路关你鸟事,我走我路踩你鸟屎。他时刻都在路上,而像凯鲁亚克之流充其量只是擦擦屁眼不得放屁,他把各种障碍物都清扫干净,不是为了获求呱啦啦社区服务掌声,而仅是因为这条已经在走的路,他务必要走得清爽与闲适。幸运的只是,不同人的路有时会交错在一起罢了。

依照马洛的脾气,我关注你只代表你有我想看的热闹,而我喜欢你就意味着你有我想定格的风景。在《高窗》中所呈现的马洛视角自然是前一种,《再见,吾爱》与《漫长的告别》则是后者,并且明显可见马洛心之神往的是一位更高更强更冷峻的男人(……没有搞错,马洛还是个M)。

于是彪悍无畏老太太所生的儒雅小男人,只能得到马洛的甜蜜告别。(这哪里甜蜜了?不,这已经很甜蜜了。去看看《漫长的告别》的告别吧,那才是真冷酷彼此不要脸。)

他无言地点了点头。后来他用一种很奇怪的声音低声说:“你要走了——就这样吧事情了结了?我没有——我还没有向你说一句感谢的话呢。一个我根本不怎么认识的人,为我冒风险——我不知道该说什么。”

我要走的路是我一直在走的路。”我说,莞尔一笑,轻快地摆摆手,道声再见。“当然了。我还要衷心祝愿你今后不要再陷入这种尴尬的处境了。晚安!”

-P259

结局这东西总是用来擦嘴皮的,油光满面正像是亟待被擦除的过去,这下可好,有了这张无关品质只管堵嘴的面巾纸就能将烦忧一笔勾销?或许就像马洛厉声回驳的那般,出卖灵魂和后悔一样都是双方的,拍胸对得起自己的过去,一切回响就只有清朗没有怨愤了。

马洛的表面功夫很到家,但花心大萝卜的美誉那还是算了吧。

又及,那句话还可以这样改编。

你在梦中围观谋杀,围观谋杀的人在床前深情望你。

春梦夏晨

缘起什么的就不说了。

如果早睡觉是为了做美梦那可真是欢快。我梦见那久远的竹马同学,这可是离开他十几年来第一次梦见,当然梦中他也不再是小屁孩。
[纯洁的人都看不见,以下]
场景从床开始,也许是他家,也许是我家,反正都没有关系,我们是好邻居。靠,我靠在枕头上,然后望着竹马同学,他一脸邪魅(错了是淫荡),然后把那个扬起来,说,又想要了是吧。我根本就没说什么,已经跃进到了抽插画面了。贴句广告语是“美味的香肠”,哈欠!在梦中我才体味到原来竹马同学的SIZE如此彪悍,当年的我简直太无知了。但是当年老子也干了不少事儿,竹马同学都一一应允。说到底,老子的初恋就是栽在了这么个头脑简单四肢发达的家伙身上,可真不是笑话吧?不过既然有竹马,那就还有一位青梅同学,同年的三人是三小无猜的话那可又错了,不过就居住环境来说,还是我跟竹马同学更亲近一点……扯远了,梦里的[哔——]场面持续ING,不过人却换了一个,那是一个熟悉的陌生人,反正就是那啥“离理想情人还差那么一点”的混蛋。我开始想,开始焦虑,竹马同学会怎样怎样。那时候便心凉凉地意识到没有了竹马同学的我果然是不完整的,嗯?!然后就又滚回去找竹马同学反倒被臭骂了一顿,还好还好。梦里最讨我喜欢的细节是,当我帮他口交的时候他非常紧张地不止一次地推推我脑后的房门以防他的(或我的)父母撞进来。那时候我们多大,这种场景十几岁,到后来是二十几了?不过九岁之后再也没有见过,以后也无有机会了,封藏的感觉其实——你说够了没有。
[以上,纯洁的人都看不到]

枕边微光#003 | 人人都爱雷蒙德 II

Chandler_02

再见,吾爱 [Farewell, My Lovely, 1940]

然后,马洛先生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份真情?

不得不说这是一番美好愿景。赖痞子菲利普·马洛可没那么容易打发,他会裹紧白皙颈脖,凝神屏息像只小猫一般蹲在旮旯静静等候,所谓好奇害死猫也正是他的可怜下场。但这又如何,身为一个男人还会因为正义围观而惧怕被揪出把柄么?如果说张开了嘴是为等候饥渴的被填充,那这双在黑暗中瞪大的眼是为了抓获性感与浪漫的火花一闪?更进一步,如果把身体交给你你会选择享用,那么把心献给你你是不是只会刺破?

噢好吧说声再见,我应该对我无良的幻想欠身一下,不是所有的谁都能体谅这份不要脸的关怀,也不能指望唯一的你能细细品尝这种跃入深潭的激爽。把口水献给马洛先生是有点无耻,但更无耻的是,他,他又跟女人打情骂俏了。

等等,我应该祝福他,祝福他君子风度步步高升,处男之地永葆青春。

时隔一年,菲利普·马洛又变年轻了一点真是一对巴掌拍不过来的喜庆。身为一名侦探,需要敏锐的洞察力和机警的戒备感;而身为一名响当当的硬汉侦探,只需要多一点点那什么人文关怀就足矣。很简单对吧,探头凑热闹就是体验社会,更别说那句经典套话“找麻烦是我职业”的飞流直下三千尺式娴熟运用,无论在哪个时代,光坐在工作间里是等不来案子的,侦探要出去走才够帅。

所以习惯性的“滚出去”成了一门必修课。《再见,吾爱》里的口吻悲悯得令人发指,这是何其狰狞可怕的虐恋世界。当然以爱情来说笑的人,最终只会沦落到街头被人奸杀掠夺;培养同情心与纵容好奇心同等重要,刀架在颈上枪对准脑穴也要直闯黑暗一探究竟这才是浪漫男人的本性嘛。

黑暗中,忽然有一只大如椅子的手伸出来,像抓一团泥巴一般抓住我的肩膀。那只大手把我抓进门里,将我拎上一级台阶。我的面前出现了一张大脸,接着,一个深沉而柔和的声音轻轻地对我说:“这儿发生谋杀案了,是吗?帮我把那小子捆起来,伙计。”

里面黑得很也静得很,从上面依稀传来人声,但楼梯上只有我们两个人。那大个儿严肃地看着我,那只大手仍钳捏着我的肩膀。

“一个黑人,”他说,“我刚才把他摔出去了,看到了吧?”

他终于松开了我的肩膀,我的骨头倒没碎,可是手臂麻软无力。

-P3

忽然间有一股暖流从天而降直扫我胯下,当渴求时等待成了慢性良药这种说法本就是一诳语,冲动猛如虎,在黑暗中没有爱的故事,只有做爱的事故。所以当高大英俊的马洛先生遇见更高大威猛的驼鹿先生,事情不需要良机不需要顺水推舟,只需要把“紧张”轻轻钳一下把“好奇”再捏一捏,无力之后的酥麻感就会繁星盛放如梵高先生那幅名画,至于更骨子里的敏锐感和贞操感就省省吧,破案的事不经意间就解决了,现在不需要伺候真相,很痛快吧?

可是马洛先生喝口小酒就又开始正襟危坐起来,仿佛驼鹿先生仅是路人一只,不对,好感尚存,但撕破这显而易见的好感就变成奔放了,这可不好。

所以在驼鹿先生肇事之后,马洛的心那个紧绷绷,可侦探自觉令其表现得轻松自若,假使不是缘自对驼鹿先生的好感,小混蛋马洛为什么要蹚浑水去追查尘封往事,敢说这好奇是爱的话,我立马翻滚下床吆喝三声,

操你妈!

但是人家菲利普·马洛正儿八经在《长眠不醒》里规劝着,“骂人不是为了有意思。”就好像追踪案情一样,不是为了告慰那颗正直不阿的红心,而是出于上瘾性质的操翻无聊心态。

先不管驼鹿先生是否领情。只要马洛看上的,没有一位不是条好汉。哪怕露水情人,也要上揉下捏不到密林不失手才是。

这时,一个长着红头发的粗壮的人从栏杆上直起身子,漫不经心地撞了我一下。他穿着脏兮兮的球鞋、满是油渍的裤子和破旧的水手毛织衫,脸上还有一条黑道。

我停下了脚步。他看上去太高大了,至少比我高三英寸,比我重三十磅,但这时我很想朝某个人的门牙狠狠打一拳,即使我的胳膊僵硬。

街上的光线很暗,而且集中在他的身后。“怎么了,老兄?”他慢条斯理地说,“没在那艘船上摔跟头吧?”

“回去补补你那件衣服吧,”我对他说,“你的肚子都露出来了。”

“这还不是最差的,”他说,“你薄外套下的那支枪也鼓出一大块。”

“这和你有什么关系?”

“老天,一点关系都没有。我只是好奇,不是故意要冒犯你,朋友。”

“好吧,那就滚远点。”

“当然,我只是在这儿歇歇。”

他懒洋洋地笑起来,声音温和,腔调软得和他的大块头实在不相称,这时,我想起了另一个我莫名其妙地喜欢的大汉,他的声音也很轻柔。

“你的方法不对。”他有些沮丧地说,“叫我雷德吧。”

“闪一边去,雷德,人都有犯错误的时候,我不过是失手了。”

-P247

人都有犯错误的时候,此话不假,把陷于非常态归到失手的罪名上实在有点别扭,反正错误时时有于是失神是小失身是大这可怎么好,抖抖不干脆的外衣,就让我们二次见面有欢乐第三次邂逅糜烂于觥筹之光,剩下的只需要两句对白:“来呀来追我呀”;“对不起,下次我不会那么直接了。”

我的旁边出现了一个蓝色的、散发着焦油味的高大身影。“是没钱还是舍不得花钱?”那个温软的声音在我的耳边响起。

我又看看他。他有一双你从未亲眼见过但听闻已久的所谓紫罗兰色的眼睛,几乎接近紫色了。它们就像一个女孩,一个可爱的女孩,他的皮肤柔滑如丝,是淡红色,是永远也晒不黑的那种淡红色,它实在太娇嫩了。他比海明威块头还要大,而且比他年轻很多。他又不像驼鹿马洛伊那么高大,但看上去很灵活。他头发的颜色是泛着金色的红色。但除了那双眼睛之外,他的脸的其他部分看起来完全像个农夫,没有那种不自然的、抢眼的英俊味道

-P273

对哟,英俊是什么东西,又不能当饭吃又比不上智慧那般亘古绵长。

关键词是舒适,插入语是服帖,马洛从雷德身上看到的影子是驼鹿马洛伊,而驼鹿先生何时又怎样把魔爪伸向了马洛的心牢,你我他都只看到一片空白但我们都心知肚明,这份千古传承的情愫自然是不言而喻地攫住了他。然后把他者拿来类比,这该是怎样一种挂念,在心肠,在他妈的见不到你的此时此地。

当那份感觉,或者说这结果终于熟透了之时,一定没有长久来想象的那般激动不安,欣喜之情满溢但流在外面的皆是无形的小心翼翼,生怕会吓坏这个氛围下的彼此。

哦,是你。好久不见。

我在床上稍稍翻了个身,他迅速地摸摸我的枕头下面。他的脸还是宽宽大大的,脸色苍白,那双深深的眼睛不知怎么的仍显得很温和。他今天晚上穿了一件大衣,还算合身,但肩头部位还是绽线了,大概是穿的时候扯破的。那大衣应该是店里最大号的,但对驼鹿马洛伊来说还不够大。

“我希望你能来,”我说,“没有警察知道这事儿,我只是想见见你。”

“继续说吧。”他说。

他从旁边走到桌子前,把枪放在桌上,脱下大衣,然后坐在我那张安乐椅中。椅子吱吱作响,但没有垮掉。他缓缓往后仰,把枪挪到靠近右手的地方,他又从口袋里拿出一包烟,摇出一根放在嘴里,根本没用手碰它,然后擦燃一根火柴,一股浓烈的烟味马上弥漫在房间里。

“你没生病吧?”他说。

“我只是在休息,我今天太累了。”

“门是开的,你在等人吗?”

“一个女人。”

他审慎地看着我。

“也许她不会来,”我说,“如果她来的话,我会找个借口打发她走。”

“什么女人?”

“噢,只是一个女人。如果她来的话,我会让她走的。我宁愿和你说话。

他的脸上露出淡淡的笑容,几乎没有牵动嘴角。他笨拙地抽着烟,好像香烟太小,他的手指拿着它很不自在。

-P276

《再见,吾爱》开场很暴力,说这话的人结局反而很迅猛倒地。但请不要妄自嘲笑驼鹿马洛伊先生,他比马洛多一个“伊”字不仅意味着他要更高大壮实,还代表着驼鹿先生心中有位佳人,能够照亮他八年牢狱的黑暗心房,能令其捏紧拳头痛哭流涕,这女人自然不是那么简单,你说是吧?

再转身看看马洛,瞅瞅他两次从黑暗中爬起来的半狼狈半英勇的身姿,是否能看出一点轮廓,再帮他画满那处阴影。高光里的秘密总不能成为秘密,因为它太过夺目与惊人,最后只需要一句拜拜就可以了断这一切的纠葛苦楚。

多好。

七年之痒,第八年就送句告别吧。

枕边微光#002 | 人人都爱雷蒙德 I

Chandler_01a

长眠不醒 [The Big Sleep, 1939]

我,是名硬汉。

这句话时至今日就像“我是名无赖”一样充满了喜感,但在海明威盛行的上世纪三四十年代里它算是金枪不倒,被激怒的男子跳出来嘶吼,“你们全他妈都是软蛋”,他便是雷蒙德·钱德勒。然后那年代的男星,从亨弗莱·鲍嘉到加利·格兰特(坦白从宽,花痴从严)无一不惹上了桩官司:嬉笑怒骂皆是帅,风流倜傥禁欲狂——菲利普·马洛的黑手可谓扫过了半个美国。

当然,出于个人心结,对雷蒙德·钱德勒鄙夷海明威一事暂且不予置评;无论如何,先来后到的妄想被强暴症还是会左右半个只会花痴的大脑,更别说海明威叔叔当年有多英俊的前提了(废话,雷蒙德更年轻英俊呀那时候)。总而言之,清高自傲的雷蒙德决心把海明威的新闻体小说碾在足下,热血握拳状誓要写出糅合经典与流行的泛类型小说,然而,《长眠不醒》虽一出即大卖,可它也仅仅是试验品的先行。

开场太过哈代,让我很哈欠。可这正是为了衬托帅哥菲利普·马洛的Dog House打滚不要脸的无赖需要。那么好吧,身为一名侦探,尤其是硬汉侦探,到底需要的是什么?

“我显得又干净又利落,脸刮得干干净净,一点儿也没有醉意;至于有谁能知道这一点,那不关我的事。”

这句开场白很能说明问题。后辈生马修·斯卡德撞撞跌跌陡然间向前辈马洛致敬(你们好歹同性又同姓,这是个伪中国冷笑话),戒酒不是大问题,重要的是醉意这虚幻飘渺的玩物该怎么化作刺破杀机的智慧诗意,所以马洛说了,不关我的事,事事无关不亦乐乎,黑屋暗爽不亦苦哉。

到这里,我更没有耐心来解说马洛的形象。他是神,他是神之子,这种狗屁烂话不如送还给他的菊花。

《长眠不醒》有个明显的剧情分水岭,这在后来钱德勒的作品里屡见不鲜。马洛像颗颇有自觉的棋子撞进了黑白残局,入境,东奔西走干了些男人该干的事后,出境;从此时开始,身为一名硬汉的自省才真正萌发、迸涌,真是按捺有功。

不过,这并不关“推理”或者说“破案”什么事,但为什么要有关系?

好比——

“这关你什么事,当兵的?”

“我可以把它当做我的事。”

他紧闭着嘴狰狞地一笑,把帽子往后脑勺一掀。“我也可以把你的事当做我的事。”

于是所谓侦探便是将天下万物秒秒兮难求的实虚联系迎风拿下,顺而吻下小姑娘的一句赞美“你真帅”,至于躲在门后偷窥奸淫跳进的士追踪抢掠完全可以略过不提,更可无视的是那模模糊糊坠向了黑暗——嗤,这哪里像个侦探该干的事儿?!

插科打诨油嘴滑舌这种小伎俩,人家马洛可是运用到了极致。但甫一出场,还是要懂得收敛,是不。所以面对无知者无畏无衣者无味花季少女的再三挑逗,马洛保住了出场处男身,君子风范升级至“帮你把内衣裤穿好”的入密林而不绿高水准。

当然问及“为什么要禁欲”这种高级话,势必要考虑小说的立场与角色的立足:

我说,为什么要禁欲?

你说,因为这是侦探小说,因为他是名硬汉。

借口,你全家都贩卖借口!菲利普·马洛年方二十八(猜的),高大英俊,喜欢挖苦人,但更喜欢抱女孩,男性火山在胯下蠢蠢欲动,这才是你应表现的呀!

可是两颗球(其一热血,其二友谊)擦过裤裆,差点就掉在地上——

他想打架,他像用弹射器射出去的飞机一样向我扑过来,弯着腰扑向我的两腿。我身子往旁边一侧,紧紧卡住他的脖子。他的两腿拼命蹬着地,终于挣扎起来,腾起两手,狠命往我身上娇嫩的地方打。我把他的身子扭过去,把他托举起一点儿来。我用左手握住自己的右腕用右面的胯骨顶住他;有那么一会儿,我们俩谁也没有能搬动谁。在雾气茫茫的月光下,我们两人好像雕塑在那里,气喘吁吁,四只脚紧抠着地面,像两个奇形怪状的动物。

来呀,来往我、娇、嫩、的、地、方,打!

在雾气茫茫的月光下,没有一个暗处是好的庇护所,这等于说,你再有武装也等于赤身裸体呈在敌人面前。第一人称硬汉推理小说的好处在于,俺们侦探也是有血有肉的,不是冷冰冰僵硬硬的机器,更别说是神化的正义使者。

男人!这才是雷蒙德·钱德勒力图表现的主题。

强与弱的两面一体,被打倒,再站起来又是好汉一条,有思考,有莫名的感伤,以及偏离正情的絮絮叨叨,捏紧拳头松开后是风度,偶尔小醉一场,从不把孤独解药寄托在女人身上,不轻易拥抱,只亲吻。

浑小子们会大咧咧地骂句“操你妈”,就差没杀人越货加强奸十八罗汉了。

沉默能把它顶回去?

马洛说“骂人不是为了有意思”其实是说“骂人是一种机械化的自慰”。

再论及杀人,什么深层的心理探究在苍白无奈结果面前都显得毫无必要。不会再醒了,那么知不知道也就不那么重要了。经典的台词放在经典的场合就又塑造了一位典型人物,“一切都是浮云!”

他喃喃自语,不管她十发九中的强力抱怨。

“我喜欢吻你。”

“我喜欢吻你。”

这个时候的马洛像个神经病,像个路过男孩那般的可爱。

——献给Raymond

噬者不逝

写得太糟糕了太丢人了Soul哥哥Black弟弟我对不起你、们! =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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噬者不逝
——四月新番《Soul Eater/噬魂师》初窥

若以最风靡的一句话来概括本作,请务必要在漫画原作者大久保笃那“嘻嘻嘻”的笨蛋背景音下念出:“吃掉99个鬼神之卵和1个魔女灵魂就可让武器升级为Death Scythe”。这……难道又是一部步上“七龙珠”扭曲之途的“巨作”?得,比较还是算了,光是《噬魂师》里又Q又黑的死神大人就一巴掌把“胆敢犯上”拍死,更别说“天上天下唯我独尊”的Black☆Star(请注意小r一定要拖音哟)一根手指弹出任何“出风头耍帅”皆灰飞烟灭——这真的不是搞笑巨作对吧——唉,别跟可怜的低幼动画《噬魂师》抢饭碗,这话说得谦虚点儿倒是,铁定抢不走。

大设定?

挺过前三话序章的打哈欠剧情不算容易,一个小萝莉与一个伪痞子的前功尽弃让他们无墙可撞,一个正太与一位淑女(熟女?)的爱与包容顿时神光四射小魔女化泣为骑(嗯……骑马游戏),一个神经衰弱的贵族公子在两名街头女郎的左捏右拿下法老古墓轰然倒塌;然后发生了什么,除了惊愕掉到下巴以下,少年少女们的爱(看不见)、热血(涌不出)和勇气(握不紧)让他们聚到了一起,仅此而已。

死武专,全名为“死神武器职人专业学院”,看似被死神大人的一巴掌遮天,实则为一处防范且抵御鬼神的封印之所。顾名思义,死神引领、武器装备、职人出击,但是敌人何在?说句安心的话是,这是一所修身养性不务正业的学校,有说谎不说谎的僵尸教师解剖成美学的变态教师追美眉抓狂的笨蛋教师,还有一位处风骚而不乱的美杜莎医师……至于学生们的授课反而变得程式化,在传统梯形教室里打打瞌睡也能习得应有的攻击技法与协作精神实在太走运。

至于《噬魂师》的理念,不外乎八个字:“分工合作同心协力”。职人,俗称“工匠”,靠增强自身灵魂波长透过武器攻击出去;武器,人形武器,具有物理攻击性,可通过协调灵魂波长与工匠同一达成“魂之共鸣”以造成强大伤害,说白了就是发大招。正因为武器也是人,两者的关系变得微妙且有些人情味,可转念一想,小姑娘把小伙子握在手里当镰刀挥舞就是传说中的真·浪漫之升级?唉,二元对立同时两性相吸本就是自然法则。更何况,武器是贴身的情人,工匠要是不忠心,武器可直接杀死这位再找下一位嘛。

无论是帅气凛凛的Soul Eater(镰刀)之于优等生玛嘉、任劳任怨的椿(暗器)之于自大狂Black☆Star,还是性情率真的汤普森姐妹(魔枪)之于神经病Death·The·Kid,都是异性合作案例,且武器变身的柔韧度值得嘉奖,所以当变态教师索达恩博士操着现任死神武器Death Scythe(即玛嘉之父,苏比利特)应战受控的迷失工匠古洛那与魔剑灭绝之时,那个惊艳那份悸动溢满荧屏风景。毫无疑问,涌出更多的男男或女女工匠武器组合,也已是再常见无奇的后话了。

可以说,《噬魂师》TV动画较之漫画最大的魅力在于,展现武器变身的华丽分镜——在此之下的意象暗示大可将渊源扯向历史标兵美少女战士与超超超级赛亚人。

小对称!

从最初宣传动画起,有关声优的争论(或者说嫌弃)就不绝于耳。身为本作的女一号玛嘉很有LOLI的自觉,LOLI的身段加LOLI的声音等于LOLI的灵魂,不过所幸在恶搞场面也算化无力为无敌,小玛嘉正如谐音马甲那般总要被众人都披肩蹂躏一番才能真正成长么。那么,说起本作同名者兼男一号Soul Eater的大叔音,与玛嘉就真是绝配。

落魄少年或者说伪痞子Soul一方面嘟囔着玛嘉的矮冬瓜,一方面忠心不二地保护或者说爱护着她;而玛嘉的优等生心理只令她一心挂念着别让Soul受伤了可惜还是……Soul胸前的伤疤令剧情产生裂变(这也是原作者大久保笃对“伤疤”的偏执使然),他的矛盾化及随之带来与玛嘉协调的波动将是剧作的几个悬念之一。

而遗世孤儿或者说臭屁孩Black☆Star则单纯许多,好强个性使他勇往直前撞破头皮才知世界之大我真渺小,可是——故事的后盾在于,成功的男人背后总有位无私奉献的女人,极有修养万分包容的中务椿并不是没有香气,而是将全部的芳香藏在灵魂之内。这么说来,蠢蠢欲动的“黑星小子”莫不是太幸运了。

对于凡事讲究完美、完美在于对称的死神之子The Kid来说,不幸的事太多太多,像配属武器汤普森姐妹的身高体型头发还有胸部都不对称,更别提作战时的一不小心偏了位。小不幸压倒了他,他捶地呈OTL状最终像个小BABY一般在姐妹俩的“爱抚”中得以振作勃发,嗯;大不幸只会激怒他,这下死惨惨了,触犯他之完美准则的人将死无残尸,一如那座古老的法老遗墓,嗯嗯。

顺便提他老爹,现任死神威严缺缺可爱手拍手,可是人家也是有心计的;死神之魂强大到罩住了整个Death City,无疑是一个“啧,有眼不识泰山”的存在。

至于玛嘉被寄予厚望,一方面是为锻造Soul(升级再升级,您辛苦了),另一方面是与传闻中的恶势力——吞噬善人之魂的坏人对抗,玛嘉必然充当规范秩序的先锋之一。善与恶的抗衡总此消彼长,这个世界的构成满是失真童话式的剪影,月亮太阳还有猫魔女布莱亚的南瓜们大眼瞪小眼,延承着漫画风格的动画布景十分害人:嗜血月亮缺眠太阳还有南瓜冲击波让我们相信,恶是不存在的吧,这只是童话(回音荡漾……)。

有暧昧?

还有更美好的例证。出于男性的自傲心理,看不爽某人的Soul与Black☆Star(以下简称SB组合,呃)以跨组合形式友情携手,应战某人时,SB组合无奈散伙,出于感伤出于惺惺相惜他俩穿越粉红时空只为一句真言而拥抱:傻瓜,我们还是好朋友。

以及更变态的纠结。玛嘉之父苏比利特先生献身于科学寡(没有写错,不是“怪”)人索达恩博士手下长达五年之久,伤口缝合换位接骨该做的都做了,苏比利特的爱情也无法愈合内心创伤。至今,博士的一声“前辈,很久没见了”就能令这位最强武器先生趴地软绵绵。

满天星的推拉扯揣。性感猫咪布莱亚的出浴,贤良淑女椿的入浴,由此可见大久保笃与未发育少年Black☆Star怀着同一颗窥淫心。当然观众们的掀桌暴走还与他们有关,少女玛嘉与少男Soul在漫漫春光下的携手一拽,口号是“让我们有型地上吧”,转一个圈(圈),再握手!

无恶意!

推测《噬魂师》的世界观总会落下一个很白痴的印象:作者心智一定未满十四岁。可最新广告倒是《噬魂师》单行11卷好评发售中,它有噱头是真,而让你相信这只不过是空有架势的死神秀是假。

跳过近乎儿戏的序章三段,作为新番的《噬魂师》尚有过多的留白,延拓开来的“魔女美杜莎”伏笔势必会发出呲呲哑音令无辜百姓胆颤心惊。十八般武器的七十二般变化固然是亮点,Soul Eater的成长奥义沦为自我抗争在赚把怜惜泪之余也能导向小高潮。

再加上三组人物的各自过往史,着实可以满足有志人士对纯真孩童的好奇之心。(啧,消音!黑暗!)

有句台词可作为最深情的告白结语:“姿态和形状都不重要,重要的是‘灵魂’!对吗!?”这比那什么“我不会丢下你”要更能抓住成长少女(萝莉)玛嘉的心。

作为一心想拉风的男主角,Soul Eater还得多下功夫。

《动漫前线》7月B

无聊

01

重装后最可恨的是,聊天记录哔地只保留至去年十一月。回忆太他妈不牢靠了,于是一切因此消除。是的,也许都不会重来,那么也不要把烦恼带向前方。一遍又一遍地去察看过去的病态心理,只因贪恋。

02

那两天我一直在线,而非隐身。

有故人来访,也有久违的熟悉陌生人。有两个人说出同样的话,那让我们重新认识吧。而我全无印象。他们温暖地问候,想知道几年后的我是否过得还好。好,一切比想象中要好。我知道,我把我的交际圈缩到最小,这便是近两年来的自我抗争结果?

很好,让老子有安全感。

03

昨天中午,我对一八四同学说,我很想亲吻你的哦!

一八四同学回,你发情哦?

昨天晚上,很困,八九点给一八四同学发了条,很想你!

一八四同学回,强烈抵制牛的挑逗!

不过这都已经是我睡到十一点后才看到的了。

04

企鹅又用一个例子来证明金牛的无聊特性。

唔,喜欢对喜欢的人说些无聊的话,这不挺好的么。

而我的无聊在于——

整理书单也整理出了两个,今天下午大功告成。

呼。

05

大抱正向摄影师迈进的小以同学,原来你也是小金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