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12-03 00:00 3 4625 5 mins

枕边微光#009 | 十二月男孩

这是一篇预定公开的日志。当然是写给你

曾在电话里互相吐槽,你我之间好像有很多纪念日,诸如认识见面要是再定一个电话纪念日就完美了。不过都已经见了这么几面,好像也没什么劲儿去折腾了吧?像当年(其实也就一年)你说的因为我们还要在一起很久很久,是不是会感动未来的那个我呢。嗯我星星眼期盼着那个未来的到来。那晚走在南路上被我老乡误会也成为了经典的啊好浪漫的一幕,若是珍惜,我就不应该丢掉那双拖鞋。我忘记我曾念书给你听,在我使劲回想的印象中,那几天总是太过梦幻。就好像你坐在我身边我坐在你身边,打开同一个叁年,虚拟不停激荡在现实的夜晚里。一起去买夜宵,在公车上你说想去摩天轮,还有在我寝室里你把电话塞到我耳边让我猜那是谁。再来说这个人为的纪念日,这才是美好孽缘之始,要振臂呻吟呐已经两年了,或是安安静静地继续宅腐囧下去。我说我要写十二月男孩时,你很激动地说那就当成写给纪念日的吧。诶,这么文艺的开场白实在不好再写下去了……可是比起《十二月男孩》那个胡诌出来的开场白,还是要自然很多的(那是因为这里有真情呀!)。

十二月男孩

当哈利·波特没有炫目魔法的庇佑,他也不过是个普通男孩;而那个被贴上Harry Potter标签的男孩带着腼腆的笑走进十二月,并不意味着他有多成熟冷静。抓住青春的尾巴,或者都是青春惹的祸,此类的说辞总在喟叹时光不饶人,可在那个萌动无限的年龄里,享受总成了上等事。至于更为正经的成长,其实与吃喝玩乐醉生梦死如影随形,它不会给予任何提醒,直到你真正看清并明白它所留下的烙印。

在郊区

——花园里有秘密,秘密开在夜晚,夜晚的芳香令你沉沦,沉沦在春心萌动的十七岁。你以为不会改变的改变了,那些成长的细碎之音如同你老爸立地成佛一样幽然逝于这个浪荡成仙的青春舞台。表演是戏仿人生,而你在表演诡秘东方。

当然,异文化的冲突在《郊区佛爷》里并不是主要的矛盾,这里只有琐碎的抱怨以及一个男孩转述中的历史无奈。你毕竟不能要求到处蹦跳一心求爱的小子来表现厚重或者深沉,在那个年龄里,性、音乐、电影明星才是首选,即便是对于早熟的男孩克里姆来说,在遛狗美少女与摇滚美少年之间摇摆不定也实在正常,谁说困惑只会发生在百褶裙下,谁说成长又总直奔主题?

相对于儿子,被冠名为“佛爷”的老爸显得格外坚持,抛家弃子义无反顾,宣讲经文如痴如狂,将神秘主义鼓捣成瑜伽式的作秀不愧为来自印度的幽默。所以克里姆每次对此不屑时又包含着一分出于血亲的理解,另有一分用来自娱的受教——“拥抱神秘主义”,后面的话语是“酒精、种种性爱可能、聪明人和迷药”,然后东方又陷入了西方的迷局。印度裔的克里姆一家始终代表着地域烙印,无论是在伦敦郊区,还是后来在伦敦闹市、在纽约布鲁克林。

所幸男孩克里姆用对戏剧表演的热情化解了交流窘境,即便他完全不把肤色种族当回事而把男性崇拜当成第一心动,在这个社会他人之眼的视奸下没有一种骄傲可以无碍成长。那个化名为梦想团团长的导演之所以选择克里姆,并不是因他难以置信的表演实力,而是他本人满足了观众对东方文化的猎奇之心。这个男孩化为了文化符号,可他并不在乎,相反把众人皆醉我独醒转为众人皆醒我独醉的怡然自得。克里姆对表演的兴奋劲已经超过了对性的,后者是填欲前者是追梦,男孩女孩随时都能找,而自己把握梦想的机遇却很难碰到。

从这个程度上来看,他和他老爸都有一颗飘然的佛心,从郊区走到城市依然不改信仰成色。成长很轻松,就好像表演那样欢快自然;可世俗迫人,躺在行军床上过完悠哉游哉的头一天,第二天狗屎就要淹到你脖子。世界总变得太快,可惜变得更快的是青春。

于是,男孩查理摇身一变成了朋克摇滚巨星,然而“巨星”光芒又有多刺眼?可怜人克里姆曾倒过苦水,“我爱他(查理)超过爱自己,我要变成他,我妄想拥有他的才能、相貌、风度,我想一觉醒来这一切全都转移到我身上。”

唉,少年惆怅总化作梦幻一滩水。

在树堡

——行动。指令。任务。暗号。小团体。军衔编码。反抗成人。反抗青春。黑色信念。东南西北四人帮。

涉及最邪恶的心理,却用最超现实的叙述来展现,《死孩子之歌》不愧是死亡歌谣,四拍一顿四拍一唱,三拍急促两拍沉滞,最后切分音替换章节,多重视角融为一体,一声叹息。

那时候无论在哪里,团体行动算是童年生活的主流,但像本书中描摹的那种有严格军衔区分严明团队制度严谨档案归整的小团伙却不多见。四个金发的十四五岁男孩倒吊在树干上是道风景,但从上面栽下来却衍生出灾难的开端。那个时代,“冷战”的背景使孩子们玩乐也变得与时俱进,没有枪我们做枪这种动手精神很是积极,但出于天性的叛逆令他们对成人世界充满了无法化解的敌意。

故事从夏天开始,从无比闹腾的童车大赛开始,这个与童年扯上边的游戏却与孩子们无关,大人们的你拼我追显得闹剧十足。马修从树上掉下来,马修又站起来。秋天泛着金黄,高潮与死亡一并到来。马修病倒在床,马修死在医院。冬天的银装素裹也掩饰不了那份半熟的反抗,幻想的血腥与妄想的圆满试图携手共舞,但冬天的清冷却怎么也挡不住那欲来的新芽,人们给了个俗气的名字,叫春天。马修从梦中走过来,马修从死亡走出来。

夏秋冬春的叙述,但尾声“春”章节根本找不着,一如本书那神秘的全知叙述者那般用“马修怎样怎样我们三人怎样怎样”的语调不停叙述,却发现这个叙述者根本不存在于“马修除外的三人”当中。就像是背后灵站在四个孩子的周围,全神凝视着一切,再事无巨细地将事故与故事还原成本来面貌。

马修因一场可怕又莫名的传染病挂掉了,在临死那刻马修几近魂灵出窍,指着那些大人们破口大骂,随后超人意识整体升华,马修将他的遗愿平均分配到他的三个好朋友身上。马修在秋天退场,然后没有春天。

为了报复与惩治造成马修死亡的“恐龙”们——无意间延迟送马修去医院的外祖父母,三个男孩开始策划开始矛盾开始分裂,直至自戕。本书最精彩的一章就出于自戕后的大屠杀死亡幻想,冰冷,刺骨,再无个体存在。马修与在生的三个男孩聚结成唯一意志,以死还死,令追赶而至的警察在大冬天里心寒不止。

可是,温柔又隐晦的尾声告诉我们,警察心寒的真实起因不过是这三个男孩搞的小破坏,那些无伤大雅的破坏行为简直是每个男孩成长中的家常便饭,根本没有他们臆想中的报复发生。没有谁死在冬天?除了一条狗?

或者说,春天会化解一切(也包括那些结痂的黑色)?

在公园

——我相信,相信这世上存有妖精;我有数过,数过斑马线有几条;我也走过,走过黑漆漆的夜路,银十字一闪而过;我还试过,试过在水中睁开双眼看世界,茫茫两色。

与《死孩子之歌》的叛逆不同,《计数器少年》中的反叛显得毫无压力,那么游手好闲地将成人世界与青春期挡在两边,依照致敬术语,这种反叛正处于“灰色地带”。无须与特定目标作战,依凭本性在这个物欲世界游荡存活已经很幸运;不过,你若挑衅我必反抗,这也差不多算是热血第一定律啦。

池袋让石田衣良成名,石田衣良令池袋更成名;《计数器少年》是“池袋西口公园”系列的第二部,没有前作那些絮叨芜杂的开场白,直球扣题非常痛快,石田衣良控制长篇能力尚缺,所以写写这类小中篇式的轻小说很合他口味,没有多余的伏笔,没有前后提携的线索,随便翻一章节就可以抓出故事里的凶手,多么适合在公车上在公园中在公厕里阅读。

虽然与正儿八经的悬疑小说比起来,“池袋”系列所表现的社会与侦查略显得有点小儿科,但让我们客观一点,这可是一部以少年为主力的正义醒世之作,这可是无敌少年金田一万年小学生柯南的青春文艺小说版。

嗯,调侃之辞权当过渡。《计数器少年》很有魅力,不光是“计数器”(工具)与“少年”(男孩)的构词方式,而更在于故事里轻描淡写的少年心气,以及不甘隐在角落里的权力控制欲。四个故事,四种色彩:《妖精之庭》的异色,让不是男人的“男人”真正雄伟起来,保护内心所想的女孩才是身为男人最重要且最直接的证明;《计数器少年》的原色,与孤独一起数数,与背影一起过斑马线,可一个十二岁的男孩需要的并不是高智商与低情商的反差,他要与亲人拥抱与朋友倾谈,但却只有冷冰冰的计数器陪他一起跳转数字跳转时间,也许店铺招牌暗号能改变一点什么,让时间变慢一点,把走路的十分钟变成坐在公园长椅上的陪伴;《银十字》的银色,在黑夜里显得格外闪耀,可倏地一划,银色带着真正的银悄然离去,少年在这个故事里变得贪婪血性,而两个因守卫正义而起的老顽童则显得质朴无瑕,好像骨头断裂也不怕肉身搏战似的;《水中之眼》的暗色,是那传闻中美少年眼眸里的一抹幽然,看不透猜不明,浑然无态,却总吸引着你我他的眼光,无法忽视,那个美少年走过来把犯罪故事里的细枝末节讲得颤抖十足,楚楚可怜,他受控于他们却开始享受于反控他们,这种作用力与反作用力或者说近墨者黑的暴力受虐美学开始像个水中幻象,手指一碰便波澜四起,痉挛卡在喉结,美少年沉在水下无法言说,眼眸里的那抹暗色渐渐消融,据说死后的世界是白茫茫,再无其它。

也许不对,黑白二色是宿命冤家怎么拆也拆不散。

在马戏团

——他瘦瘦的个子,皮肤苍白如雪,架着一副小小的墨镜,透过圆镜片他看到了一个模糊而不安定的世界。他背着身,准备离家出走。

再也没有比鬼孩哈洛德更闪耀刺眼的成长了,这话说得丝毫不夸张,这位患有白化病的男孩从发梢到脚尖无一不是如粉笔一般的雪白。虽然这样很酷很非主流,但鬼孩哈洛德还是从心底向往那种把头发染成黑色的帅气,即便后来这种帅气被雨水浇成了凄惨无比的衰气。

没有一个孩子愿意和他玩,只有叫蜜儿的狗贴在身边;没有名字的地位,只有“鬼孩”、“白佬”或者“蛆虫”之类的缠绕着他;没有父亲兄长的护佑,只有继父不乏善意的一句“别到太阳底下去”。没有童年,除了白色还是白色。如此孤独如此缺乏安全感的鬼孩哈洛德对突如其来的马戏团造访感到喜悦是出于某种认同感,而跟着“雷鸣唤醒的人”去投奔马戏团,是出于内心对温暖的渴望与对世界的好奇。

于平淡中见真情,《鬼孩》并不能用伪公路冒险故事来定性,鬼孩哈洛德与几个所谓的“怪物”成为了朋友,他踏上旅程的最初目的是想见见马戏团里的“食人王”——一个除了自己外他所知道的第二个白化病人,但慢慢地,他变得不那么想见“食人王”了,鬼孩哈洛德虽珍惜与“怪物”们的友情,却在不经意间疏忽了他所能把握的那些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故事的结局显得狗血、想当然,情理往往给事理脸面,至于鬼孩哈洛德,他不过是个未满十五岁的男孩罢了,他只是个害怕受伤却又渴望成长的男孩。

在未接触马戏团未接触外面的世界之前,鬼孩哈洛德一直把这句话当成自己的箴言:“没人能看见我,没人能伤害我。他们说的话不能伤害我。”这种自我催眠的疗法显得倔强与自闭,但对于“又丑又蠢又怪又土”的攻击来说,沉默地关闭比激烈地反驳要容易一些,毕竟他内心怯弱也不能出口成章。

而在进入马戏团后,鬼孩哈洛德一点一点改变了自己,在被骂“白佬”也不再闷不做声,这得益于与“朋友”(以往不曾有过)的交流。

可惜朋友不是万能的,成长从骨子里发出的声音依然清冷孤独,鬼孩哈洛德还得一个人去面对人生中的某些坎,但毫无疑问,马戏团的生活异常温暖地推了他一把,就好比在大象背上战战兢兢手舞足蹈那样,虽然害怕,但除了害怕本身之外再也没什么可怕的了,于是欣喜抑制了内心惧怕令他坚强起来。

那句劝导很对,“你并非不如别人,也不比别人强。”这话激励鬼孩哈洛德应既不自卑也不自负,勇敢地接过人生中第一把剃须刀让自己变得英俊起来。不再惧怕伤害。不再担心任何嘲笑与恐吓。不再抱怨自身及其他。

最后,鬼孩哈洛德回到了家。

10/26/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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