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6-12 02:49 0 3618 4 mins

枕边微光#021 | 夜曲,挽歌

天黑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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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昏

在石黑一雄的作品里,时间流动似乎特别缓慢。《长日留痕》如题所示,时间仿佛都沾上了叹惋的情绪;《千万别丢下我》停留在几位克隆人的青春期,或者说回忆里,只期许时间别改变你我太多。来到石黑第一部短篇小说集《小夜曲》,下午时光是故事的开始,步入天黑以后,随着晚风的到来,看似稀松平常的故事渐渐变化。

服务于同一个主题——关于夜晚和音乐,看似毫无关联的短故事如同奏鸣曲的五段乐章在某段旋律下衍生出不同的变奏。怅然失意的旧日情歌手,无力改变现状的中年教师,渴望成名的年轻作曲家,不自信的爵士乐手,怀才不遇的大提琴手,故事的主人公皆在寻求一种人生阶段当中的改变,他们或在广场中或在酒店里或在山坡上演奏着属于个人心灵的音乐,同时借以感染他人,带来某种程度的情感共鸣。

他们常常像每个普通人那样隐于人群,只不过一旦拿出标志性的乐器,摆好架势,就能焕发出令人无法忽视的容光。《小夜曲》并未有意谱写华丽人生的乐章,而是像个游客那样随意坐在角落,追踪路人的身影,不经意间却切入了普通人的传奇生活。失恋,挫折,冷遇,渴望,冲突,世人都会经历的这些却被书写成了夜晚传奇里的一些转折,书中人在唱完情歌后继续伤感,在中年危机带来的闹剧后与故友静静跳舞,在躁动难耐的夜晚重新谱写午后意外成功的乐段,在深夜的酒店大厅里准备还回并不属于自己的奖杯却被警卫的手电灯光照个目瞪口呆,在多年后遇见当年才华横溢如今却发福得落魄的大提琴手只剩一阵唏嘘。

黄昏是一种过渡的阶段,你无法明确指出在哪个时刻,黑夜就替代了白昼。黄昏的界限模糊而暧昧,就好像人生当中某些无法逆转的过渡阶段,只有度过它,才能享受凉风习习,以及安宁睡眠。

音乐

曾立志要做一名摇滚乐手的石黑一雄在发现才华并不在此后,便将精力放在写作这一块,不过吉他收藏家这一业余爱好还在继续维持。《小夜曲》相当于石黑一雄在最开始放弃音乐职业之路后,用文字的形式继续圆的梦。其实很难想象,音乐所能提供的听觉曼妙如何用文字描述完美还原。这几乎不可能。任何人在阅读联想中,凭空想象故事提及的旋律都是异常艰难的。于是,音乐通常在故事中充当一种情趣背景或是关键元素。《小夜曲》不外如此。

译后记中提到,书中出现的音乐家和歌曲都是真实的,建议读者找来听一听,在背景乐的伴随下,进入石黑一雄的《小夜曲》乐章。然而,在书中出现的所有注释,都没有标出人物原名,仅靠译名有时候搜索起来挺不靠谱,这不能不说是一点遗憾。

当然,其中还是不乏一些耳熟人详的大家。第一篇《伤心情歌手》有一首切特·贝克(Chet Baker)的《我太易坠入爱河》(I Fall In Love Too Easily)对于伤心情歌手和他的爱人有着特别的意义,可是在这个夜晚之后,两人可能不会在同时听到了。即便还爱着对方,但还是得分开。这种无奈,在歌曲中听不到,歌中流淌的是不随时间流逝的爱,只要唱起,爱的鲜活就在。

第二篇《不论下雨或是晴天》(Come Rain Or Come Shine),标题取自“灵魂之父”雷·查尔斯(Ray Charles)的经典名曲,用欢快的调子唱尽忧伤。故事走向有点荒诞,到朋友家做客的雷蒙德无意阅读到描述自己为“牢骚王子”的记事本,一激动就将那页纸揉皱,事后想尽法子来处理这个意外,甚至演变到以狗的视角来看待整个灾难现场,四肢着地用嘴来制造些类似狗所能搞出的破坏,希望借此把记事本的意外给淹没在大破坏的背景中。可是,事总不如人料。曾是音乐知己的雷蒙德,为了顾及好友查理的感情,而对埃米莉的音乐话题置之不理。在这么个狼狈不堪的夜晚,两人随着音乐起舞,享受片刻平静。在这之外的事情,暂时都无须考虑。被现实压抑的志向,被时间消磨的情感,要面对的迟早得面对,但眼下,还是感受因旧日旋律所带来的触动比较好。

石黑一雄将音乐融入人物情绪当中,又对种种冲突处理得较为委婉,于是看上去都很平静,却又深陷于不同烦恼苦闷里。音乐并不能改变现实,去享受它,去聆听回忆,就好了。理想也好,爱好也罢,音乐所能带来的愉悦难以被其他事物所替代,而在人生行进途中也很难割舍这份慰藉与陪伴。不论下雨或是晴天,不管年轻还是苍老,不论贫穷或是富有,不管孤独还是热恋,都能从聆听音乐中找到当前你所需要的精神力量。

《小夜曲》就为才华与自信做了好几次助推。《伤心情歌手》的过气歌手为爱妻唱了几首小夜曲,在威尼斯的河边旅馆底下,几乎倾尽全部力量。第四篇同名作《小夜曲》更是在与自卑激战。如果人都貌相而活,会有多少才华被埋没?故事中的“我”——史蒂夫,因为长得丑,丑得还失败,不止一次怀疑自己作为一个萨克斯手还没成名是这张脸的关系。在整容后休养的酒店偶遇琳迪·加德纳(托尼·加德纳的前妻,与第一篇《伤心情歌手》照应),史蒂夫把自己演奏的CD带给琳迪,事情发生了改观,她把他称为天才,竟然还偷了个名正言顺的最佳萨克斯手奖杯颁给他。

在静谧的午夜,该有的疯狂全都有。先听美妙的音乐,再来一场意外冒险,仿佛白天所不能实现的一切都在此时都能实现。无法要求更多了。

于是,时间在小夜曲中停滞。

爱与挽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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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几乎没有例外,珍妮特·温特森的作品总会被贴上女性主义标签拿来说事。作者本人的同性恋倾向是不容忽视的背景,自传色彩浓厚,却又刻意在故事里模糊性别身份,让人心生疑惑更添好奇。

仅从标题入眼,温特森的小说标题无疑起得一个比一个漂亮:“守望灯塔”、“橘子不是唯一的水果”、“写在身体上”、“给樱桃以性别”……水果味十足,女人味十足。试想,给樱桃以性别,那会是怎样的性别?

暧昧的独白口吻,暧昧的“我”。《写在身体上》有种孤立主角的倾向,它让读者将视线全聚焦在“我”所经历的周遭事物,而忽视“我”的性别与身份。这种“忽男忽女”的定位能带来一定的亲和力,任何人都能找到适合的切入点,去亲近故事的真实情感,而非远远的旁观者。

只不过,看似模糊的性别,其实还是有明确的划分。书中有好几处提示说明“我”是女性。在“我”与露易丝及埃尔金夫妇的相处中,大概只有假定“我”是女性,在这种脆弱敏感的三角关系中才比较合情自然。

跨越性别的叙述,穿越了情欲表皮,直抵心骨。在《写在身体上》的中后段,温特森花了很长一段篇幅来向身体致以颂歌,从身体的细胞、组织、系统和腔到皮肤、骨骼以及特殊的感官,巨细靡遗,深情款款。文字写成的情书,再唱给身体听。又像是画家为爱人的身体作出一幅幅色彩流动的画作,这些画作变得立体起来,那具激情过后的身体不再躺在褶皱横生的床上,而是别有优雅地向你走来。

语言

几乎没有夸张,任何一个人读珍妮特·温特森的小说首先都会被优美的语言所吸引。《守望灯塔》让国人第一次接触到她的诗意。时隔几年,《橘子不是唯一的水果》的引进慢慢开启属于温特森的花园大门。

《写在身体上》太温柔了。温柔到你不得不相信这是出自女人之手,也不得不再次验证书中主人公“我”必定为女性才行。前一百页,就像是一场做了醒醒了继续再做的梦,梦中的时空穿梭,记忆碎片肆意来往,爱恋是包裹万物的迷雾。“我”在其中找寻方向,随意借着一点光芒就欣喜若狂地奔向那其实并无出路的过去。

“我”的爱情独白,连绵不绝,说给你听。你是露易丝,是已经不在“我”身边的那位缪斯,也是将逝的逝者。因为露易丝的病症,“我”才不得已离开。而这种分离带来的思念和痛苦远非“我”所能承受,过去不能,以后也无法。

“你的手纹覆盖了我的身体。你的肌肤就是我的肌肤。你解开了我的密码,我从此被随意阅读。信息只是简单的一条:我对你的爱。我希望你活着。”爱情到底有重量吗?或者说,有谁能摸到爱情的纹理?我们总是抱着未知去拥抱未来,怀着对彼此的信任继续活着。有时候,爱至深则无言。《写在身体上》所呈现的景象则是恋人絮语闪烁不止的长情书。没有时间的标记,抹去寄信人身份,随意摊开的段落,每个对爱心存信念的人都能读懂。

情爱

即便宣告着“这不是个爱情故事”的《守望灯塔》,也无法摆脱它的主题就是爱的事实。珍妮特·温特森的爱情故事太有辨识度,只要看过一本,就能分辨出她的文风。这或许与她融入了部分自传背景有关。

换在其他作家笔下,《写在身体上》大概会被写成平庸中迎来高潮的三流故事。很少维持爱情超过六个月的主角,邂逅一位美妙的有夫之妇。随着那位丈夫的施力,这段原本纯粹的感情走向了断灭。而温特森无所谓故事的展开及讲述方式,有意淡漠情节,而把全部精力投入到了语言和情绪上,使得整个故事像是散文式追述。每个片断,每段对话,都是从记忆里捞出来的陈酿。随着呼吸的放松,情感自然流动,想到哪说哪的作风令故事更加情绪化。

而这种笔调更贴合了全书的主旨,关于爱的逝去——其实是关于如何继续在失去中相信爱。于是,在结尾处提到这就是故事开始的地方,而却照应着小说第一句“为什么要用失去衡量爱情?”

答案并不重要。诚如个中体验才是幸福本身。“去爱”永远比“缅怀”要乐观,富有勇气得多。至于唱给爱的挽歌,在身体这张纸上,已经渐渐潜入肌肤之下,变成代表激情的密码永远随着血液流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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