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9-20 16:45 4 1577 2 mins

和巴思叔叔在一起

01 在床上

《客迈拉》与《赎罪》中译本是同期上市的,基于对伊恩叔叔的兴趣我第一时间买了《赎罪》,隔了大半年才收了《客迈拉》。但是很抱歉,两本书都没有看,都寄回家了。

昨日蹭来水母兄的《客迈拉》看,援引如下:

“……叙述者无论其真实性别是什么,从本质上说处于男性的地位,而听众或读者则处于女性地位,故事是他们交流的介质。”

那么扯淡如下:

一、传教士体位。撇开霸道不负责任的大男子沙文主义,其实应该对约翰·巴思褒赏有嘉。“保持上下同盟关系,一百年不变。”要把封条贴在关键部位,以此鼓励,叙述者不置可否地充当了假上帝的地位,它要讲述的故事也绝非一根阳具那般炽烈/坚挺/持久/雄长,它想征服,还是捕获盯着它不放的女人之心呢,谁也猜不透,正如上帝的那张伪面具。是的这不过是一个庸俗不堪的男人妄言之语,何苦放在心上。叙述者即便是作者之影,可也不能全权代言作者,读者/听众只能被叙述者牵着鼻子走么,别忘了,摆布他人迟早会被鞭子抽回。所以也可以颇自信地反驳,叙述者求求你别装男人了,我每天都可以强奸你一遍。——那么,故事(交流的介质)便是夹在欢爱与痛楚之间的那么一点,润滑液。

二、攻受逆反体位。完全可以激烈鼓掌,说得真好、真真好。叙述者你这个冷漠鬼畜攻,想让我为你主动脱衣解裤门儿都没有。但是反抗无效投诉无效一哭二闹三上吊也死不成,叙述者老实冷静完全不把你的不满放在眼里,故事依照它的想法行进就好比它对你做出的捆绑/挑逗/侵犯那般不可违逆。用“它”是因为谁规定了攻就要有性别!而依循二元对立法则,叙述者强硬,必然要有读者/听众的哭丧、跺脚、闹嚷,故事充当一种情绪补偿再恰当不过,“给你,别给老子哭了……”然后,情绪小弱受读者/听众抓着这根火热的“非卖品”满足得笑开怀。可是!谁说叙述者一定要当攻,它明明就是只别扭·诱受!故事就是它诱惑资本的美貌,扒开故事,便是它的胴体,啧……所以读者/听众以“我爱你所以把你的身体给我”之势头压倒叙述者,也自成一番乐趣。面对那些无比纠结无比别扭无比犯贱无比闷骚无比“犹抱琵琶半遮面”的叙述者,我们,身为所谓弱势的读者,一定要雄起,一个字,上!——故事,照样是“我疼爱你”的那么一点,润滑液。

三、骑乘人兽体位。约翰·巴思您老了,虽然我一样爱你。读者/听众的本质明明都是男性地位,叙述者明明是用来满足我们大众的窥淫欲的嘛,捆绑锁鞭踢踹吼、项圈麻绳铁夹油蜡一样不少,叙述者你连个宠物都不如,对的对的你只是一个供人自慰的工具,一头自慰兽。至于说那些不厚道的“叙述切换”、“多元结局”,不过是撒在乖乖兽身上的一把跳蚤,别忘了“作者”这个幕后奸臣大人,他/她真实身份绝对是青楼老鸨,叙述者是头牌是门下走狗,读者大爷走过路过于是就穿越了失控了爱恋了奸情了骑兽了。——但是关键的是,故事,绝对要捏在我们手里,因为这是调教的鞭子。

于是扯淡完毕。

正经补充说明一下,此话并非约翰·巴思叔叔所言。不要误会。《客迈拉》集结三部中篇,其实是很有爱意的一千零一夜/希腊神话之同人创作。这句很彪悍的立场声明,出自《敦亚佐徳》叙述中的叙述,一名魔鬼之口。

在那批美国后现代主义作家中,约翰·巴思算不上技巧最好的,但无疑是最亲和的!最幽默的!最性感的!对的嫁人就要嫁巴思叔叔,让爱在哪里的哪里的中部停驻。

其实昨晚我只翻了《客迈拉》23页,完全因为这句话兴奋……兴奋得睡不着。掩面。

02 在这里

一心一意废柴兔,十全十美勤勉牛。

耶!移居废柴兔已经五个月,请大家一齐和谐保佑废柴兔不要被无辜宰杀掉。当时,为了爱尘土,我追随而来。为了向我偶像致敬,我也勤奋更新。如今我已经迈入和谐天下大同的废柴兔时代,文风也开始废柴起来,可喜可贺。

请让我在这里待三年。

03 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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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去死!你们都去死呀!

怎么不快点陪我一起去死!

我爱你们我爱你们我爱你!

希望有生之年都能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