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10-14 09:57 5 4451 5 mins

枕边微光#025 | 交错之城中的过客

离开喧嚣,穿过平静,错失缘分,问候夜晚。

傲客:“我的前列腺不对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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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德里罗这个名字在中国依然不畅销,太小众。从1996年《天秤星座》作为“美国后现代小说书丛”出版算起,十五年间的译介只有寥寥五本,并且有两本是这两年才出来的。比起近几年译介出版呈井喷模式的保罗·奥斯特,他这位美国作家颇有些尴尬——噢是的,他太严肃。只是关于他俩之间的互动趣闻则引人遐思:保罗·奥斯特将《巨兽》和《没落之乡》献给唐·德里罗;而唐·德里罗的这本《大都会》在扉页写着“献给保罗·奥斯特”。

在正篇开始前的扉页信息还有一句引诗——“老鼠变成了货币”,这句荒诞怪谈式的警言着着实实地贯穿了通篇梦游般的叙述狂欢。然而,你却不能随心所欲地在“故事”里穿梭跳跃,对于主线情节过于“简单”、附加信息额外纷繁的《大都会》而言,老老实实地一行行阅读下去是个基本要求,要充分跟上作者以及书中人物思维跳跃的步调很是需要点耐心与悟性。就好像书名所展现的繁华敛聚那般,一旦翻过那安静与躁动并存的开头——“现在他失眠的次数比以前多了”,就将进入无法预料、无须按图索骥的都市漫游,人来人往,声音此起彼伏,最重要的是主角那神一般的“淡定”(或者说敏锐)会让很多平庸度日的你我膜拜或痛恨不已。

别忘了这三点,他是亿万富翁,他只有28岁,他叫埃里克。可这三个信息并不是从一开始就给出来。名字是作为一个人存在的标签意义,在以“他”作主语的段落里,他像是个独行侠,在失眠的夜里作脑内挣扎,缓解呼吸,平息周围和自身的噪音,陷入沉思,跌进与死亡对舞的迷局——“当他死去的时候,他的生命不会终止。这个世界将会终止。”——多么狂妄与唯我的“沉思”!在这睡眠不足的新的一天开始之时,他收拾整顿,突发奇想,自己要去理个发。于是他出门了。于是在第9页,他的技术主管问他要不要上车时,第一次说出了他的名字。

然后豪华轿车在纽约城的漫漫旅行就此拉开帷幕,而这竟是小说一大半的主体情节。不同的人造访这辆街道霸主,他们在车厢内对话辩论,其间埃里克还时不时关注着屏幕上不停变动的股市信息。他的例行体检也在车上进行,由此带来了本书的几个笑点,埃里克一本正经地与女财务主管探讨,而在他身后正由某医生助理检察前列腺,两个毫不相关的场景在这缓慢前行的加长轿车里毫无违和感。这一路上所经历的事件更是目不暇接到令人大跌眼镜:总统出行交通管制、无政府主义者的抗议、被馅饼刺客“偷袭”、闯入最后的电子乐嘉年华、碰上某位友人的送葬哀悼队伍、终于来到儿时的理发店、偶遇一场全裸出镜的影片拍摄、失手枪杀了自己的安保主任、最后对想刺杀自己的极端分子进行了交谈。这番交谈简直太不同寻常,异常到他突兀脱口说出先前医生助理对他的诊断:“我的前列腺不对称。”

这番话在可怜的准杀手面前竟然还得到了回应,“我的也是”,两个男人会因此惺惺相惜吗?不,该会发生的迟早会发生,只要决心这种东西没被击碎。而结局这种东西,永远是种遗憾,任何写好的结局都很难满足每一位挑剔的读者那颗追求完美或理想化留白的心。

他是那么年轻,又是那么地老成。他在死亡面前的平静甚至让死亡都染上了失眠不安的气息。还在轿车出行阶段,他从车窗上看到一位脸熟的女人,转念一想,哦那是我的妻子。他俩一起吃露天早餐,然后分开。没多久,另一个女人建议他买一幅罗思科的画作时问到他的年纪,他答“二十八”,这是在第26页,在此时他甚至想买下罗思科小教堂而非一幅画。

关于财富资产的暗示从一开始就点点滴滴地铺陈,以买进日元为主要议题与各方人士讨论,到了最后他的身价差不多已经成了很不重要的标码。破产还是看奇迹发生,在这车水马龙信息乱碰乱撞的“短短一天”里似乎显得很遥远,尽管嘴上一直在讨论,含带的思想却比之更丰富更深刻。所以说,追寻意义的“无意义”化,像是在对存在的虚无本质进行另一维度的反复挖掘。在此层面,《大都会》是本试验小说,而不是类似乔伊斯那部格局同为“一天”的《尤利西斯》那种意识流,在都市里的意识流动不息,谁也不清楚跟你擦肩而过的行人在想什么,但在《大都会》中,埃里克和其他人有种格外清醒的意识,他们在思考,在跟上对方和世界的节拍,不让地球转动改变自我所在,也不让死亡操纵对生命的尊重。钱或权,仅是虚无之力,他的傲气才是最大的力量。

侠客:“语境决定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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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纳森·勒瑟姆是个极为聪明的作家。在侦探小说步入山穷水尽之境,他还能借此翻出新的花绳把戏,仿佛有种“翻花绳,就下雨”的魔力,令人刮目相看。没错,在本格推理日渐没落、冷硬汉侦探差不多疲软、盲侦探也早已屡见不鲜的情况下,还有什么可以吸引读者的眼球呢?要知道,所有走“悬疑”这条线的小说都要面临“新颖”这项考试。

说到底,不知道是在用纯文学的笔调写类型小说还是运用类型小说元素来写纯文学的乔纳森同学给出了一张很漂亮的底牌:妥瑞氏症患者——妥瑞氏综合征(Tourette Syndrome)是由法国医生妥瑞于1885年提出病例报告而得名,此外还有多种称呼方式,比如抽动秽语综合征,患者会不由自主地眨眼睛、扮鬼脸、耸肩、摇头、擤鼻、模仿他人的言行、触摸别人、发出“啊”“呃”“咳”等喉音,或者大声叫喊秽语等,精神紧张时病状会明显加重。

之所以全面引用译注说明,是因为了解病征信息对于理解此书非常重要。妥瑞氏症相当于《布鲁克林孤儿》的灵魂,书里每一句语言都是它的呼吸。而以此身份登场的孤儿,有着非同寻常看世界的方式,以及他的每一句自白都是对平常生活的另类解读。一如开篇那极有内涵的昭告:“失去声音的字词冲出我宛如丰饶之角的大脑,去世界的表层溜上一圈,像琴键上的手指,温柔地拨弄现实。爱抚现实,触碰现实。”

孤儿莱诺尔从小被视为怪胎,而他却幸运地被选中,跟另外三个男孩一起走出孤儿院,迎接新生活!改变他世界的男人叫敏纳。可要知道,敏纳先生可不是发发善心就来接济几位孤儿,他纯粹是找帮手来干“活儿”。诚如“哪本侦探小说不会死个人”的一般断论,敏纳先生意料之中被当靶心击中。于是一开场,有人死了,凶手是谁?侦探情节很流畅地撒开大网。

然而,作者本人可不愿那么主流。他乐此不疲地把玩文字游戏、前后迂回地退到旧日时光里再现各种邂逅与发生,把成长这回事嚼得青涩、敏感、有模有样,更别提那妥瑞氏症所独有的“插入语”效果让整个语境变得风趣盎然。我们的孤儿同学总势不可挡地要飙出几句脏话,插在正经平常的说话之中,他的体内仿佛有两个语言系统,并行不悖地输出来自不同环境的言词。通篇笼罩在如此叙述中,因此产生格外浓烈的“游戏实验”风格,作者借进入妥瑞氏症患者内心之由,肆无忌惮地大兴形式主义之美。琐碎、破裂、怪异、不正经,差不多算是本书的最重要表情符号。

另外,孤儿加妥瑞氏症,会在印象中减弱主角侦探这一身份特征,尽管莱诺尔没有自称过也没有任何人称其位侦探,但在整个故事里的扮演,他正是处于“业余侦探”这一位置。也正因为侦探特性被减弱,小说里的其它方面被放大被加强,人物的血肉饱满了,意识的发声强劲了,情感的流露也更温暖了。

所谓语境决定一切,恰好骄傲统领着这一切。如果《布鲁克林孤儿》这一故事换在别人笔下,只不过是个整体单调毫无亮点的异想天开执着追凶故事。而在乔纳森手里,单一的侦探情节只是用来旁衬孤儿莱诺尔那敏感却又强大无比的内心,整个世界、整个纽约城、整个布鲁克林都浓缩在他那可以叫故事滚开又能很快呼唤痴情的身体里。

与常人无异,他会爱会恨会紧张会感动会亲吻会做爱会告别会想念会有一死,并没有任何怪异,他偷偷一个人喜欢着那个叫或曾叫Prince的摇滚艺人,只不过觉得他唱出来的音乐似乎很懂他那疯狂的内心。

而如果用乔纳森的方式看待,“语境决定一切”,这个世界,还是我的世界,疯或不疯,都难下定论。

情客:“而你什么也没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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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作家很吝惜自己的羽毛,恨不得只把自己最好的作品拿出来。比起隐居数十载还不断销毁自己作品的塞林格前辈,这位美国年轻女作家茱帕·拉希里算是极为小心谨慎,她所拿出的作品少得可怜,却一本比一本精彩。1999年以短篇小说集《疾病解说者》出道,之后只有一本长篇《同名人》(2003)和这本“目前最新”的短篇集《不适之地》(2008),而就仅凭着这三本书她收了12个相关的奖项与荣誉。

并没有功利野心,她在作品之中显得很有克制力,如果说对这种冷静自持与真情传递的把握是种野心,那么她有一种偏执追求现实感的野心。在虚构写作当中,即便是最写实的方式,也是在用想象力去创建一个全新的“现实”世界,书中的“现实”是对外部现实的参照和映射,但更主要的是作者本人的幻想融入。所以,当茱帕·拉希里漫不经心流水账般地把故事娓娓道来时,我们便也不知不觉进入了写作者的幻想世界,那里有你喜欢的事物,也有你讨厌的事情,种种细节并不刻意祈求你的怜爱,句句真情也不无辜奢望你的感动,世界摆在你的面前,就是完整。

《不适之地》有着让人不安的名字,来自霍桑的引文——“我的孩子们已经诞生在他处,即便我能力所及、掌控得了他们的命运,他们也将在不适之地扎根。”——十分明确地将全书的主题一一亮出,异乡、命运、控制、定居以及为定居而来的漂泊感,在整本书的每个角落投射着它们的阴影。

前半部五则短篇的名字都被译成了四字,规规整整却又有种耐人寻味的张力。同名小说《不适之地》生长着对父亲的敬爱也隐藏着对未来的莫名恐惧,仿佛在未来的枝繁叶茂之下还有着什么幽暗双眼在凝视这一边,父女间的情绪把握堪称一绝,并不是不爱对方,他们彼此都能不自觉做出一些爱的证明,却又在不经意间散发出事仅关己的气息。

在亲情、友情、爱情间的游走,如同戏水那般,或者像更暧昧的眼神漂移,在这些短篇里仿佛存在一种默契,从不会把个中关系点明道破,不会出现很浓烈的吐字,那些温情脉脉点到为止,也不会恬淡过头小清新终成小教主。诚如《地狱——天堂》所示,一切都只在一线间,浪漫恶心,迷恋厌恶,狂喜哀痛,充实平淡,而此之间的任何界限都无法用肉眼去分清。《权宜之选》《纯属好意》《别管闲事》,熨帖地排在一起,可是这其中的夫妻间疏离与情感愈合、姐弟间难以割舍的关怀与无法承受的酒瘾突袭、室友间一个拒绝所有电话求约佯装小世界照样完满另一个在陋室里默默对不可能给予回应的女孩生出情愫,都充满了矛盾挣扎以及竭力求和的碰撞之美。

书的下半部像极了将前面所有故事、元素召集在一起的聚餐,只是这汤是浓是淡,各人口舌有异。名为“海玛和卡西克”的三部曲,跨越少年、青年、中年的一首绝唱。《一生一次》是她的发声,细细道来与“你”的再见面,那个雪天的泪洒形象仿佛成了无知少女的代名词;《岁末》是他的自语,在成长期的尾巴上遭遇父亲再婚的尴尬窘境,而对逝去母亲的想念也只能说给记忆中的“你”听;《离船上岸》中,她和他终于会合,不再是“我说你听”,而是“他和她在一起”,年少时的迷恋百转千回涌上心头,如潮来般柔情蜜意,那些难以改变或者说有心改无力动的现状暂时被排除在外,在此刻,只有梦被实现了的绚烂。

看到最后,终会有叹息,是对这个结局,还有对这份用文字刺伤眼睛的厉害笔力。

Today in History

2008  •  回哞一笑

2007  •  The Crush by matt pond P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