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给草草莫漪
[00] Everything Inside Me Is Ill
从此以后,再也没有什么倒回。记忆仿若歌声凝滞一般,只停留在那个路口。我们把讯息都丢了,可是谁又知道什么才是重要的。不要期求任何的峰回路转,就像你并不是物品,我无法占有你来满足爱恋私心;就像你并不是宠物,我不能栓住你的脖子来炫耀我对你的依赖。就像你对我的陪伴,深深侵入了内心,那里每一处都是病。请不要惊慌,不要后退。要知道目前最好的缓解药便是今天再让我爱你一下。就这样。
[01] Superman Among Our Souls
力量虽在手,但释放出来才能成为强大。他只在行进中,并未觉察到有什么变化。但倘若意识到异常,便会以最快的速度回击那无名的跟随者。路线本身自始至终都不会突变,就只怕内心有这念头。杨格狠狠地回瞪了后面一眼,紧接着加快步伐向记忆中的线路奔去。
他第二次见到她时,杨格正在清理长长的书单。而她就是书目背后突然发现的赠品,因此他很自然地再次对她微笑。是无声的笑。在他要用言语来打招呼之前,她打断了他的想法。那时她的面庞与他的额头已靠得很近。杨格注意到她颈间的吊坠是缺角的蓝星。
——你好,我忽然忘记了你的名字。呃……就再说一遍吧。
她说话前抽掉他手里的书单,杨格略微张着口抬头望她的嘴唇变化,有点惊讶这种开场方式。他却很快发觉对方正处在高兴的情绪里。当初不只是相信,而是肯定了某种联系,才要将渐渐缺失的讯息重整起来。他想站起来,但她靠得太近,无法起身。而声音仍在传达:
——我叫杨格。你不会真忘了吧?
她歪过头去,隔了好久才又正视他。
——老是叫不出别人的名字,真让我常出丑唉。不过我看你还是叫“木木”好了,容易记又适合你的。
那时候的他终于站了起来,双手撑在桌上,有点不解地问。
——等等,你为什么给我取个狗的名字。
她从一开始就没有笑过。这刻仍是凝神注视杨格,不自觉地就要扬手去触碰他的头发。而他刚一闪躲,她便拍在他的肩膀上。
——因为你给我的感觉就是这样。怎么,不服气?
杨格听完她语气的最后一次停顿,便笑了笑。很直接地说了句好啊。他随手又拿起书单,开始清货。她还站在他的跟前,仿佛从好久之前便是如此。事情并没有可以倒退的途径,而这感觉也恰没有倒回的原点。杨格正是想不起路线,才看见了自己的众多分影,假如自己是超人就好了,便可以飞越那一切的虚空。力量也能穿上身,能让你飞起来,那是表象还是本质的强势都没关系,他只想知道超人力量借用后的结果。尽管她总是拍拍他的肩膀嘲笑这是在做梦,可她拧他耳朵、他紧握她手时,才相信超人力量并不是没有照顾到他。
——先生,请问你要找哪位?
他再也分辨不出来者的容貌,后来杨格有点茫然地意识到自己才是来者。他无心回答眼前的面具人,自己更疑惑为何会来到这里。面具人看出他的窘态,却干脆地遗弃了礼貌,大大方方摆回冷漠的面具,以嗤笑来发布逐客令。但杨格并未领会到这一点,他慢悠悠地折回去,挠着头追究自己到底是在哪里出了错。
路边的指示牌并没有裂开的嘴,要不然他准会捡块石头打碎它们讥笑的大牙。可是他知道这并不是自己要的急噪,该结束的还是会结束,他要回到原来的地方再想结束的话已经太迟了。
——你总是不会预见到后悔的痛苦。
杨格用双手掩住脸,只因不想看见那个所谓的句号。
[02] Remember To Forget
不仅是忘却,就连记得也要被放入封禁的黑匣。她在阅读里的情绪并不很好,时而把书反拍在桌边,时而没耐心地翻回前章弥补印象的漏失。文字总在那里,情节的轨迹也不再改变,然而她知道这些都无法契合她的想象。
木木是一条狗的名字,是一只未曾在这个世上蹦跳存活过的小狗。庞庞不知道为什么,从那个男孩眼神里能看到与这生灵类似的气息,使得她很想与他亲近。他总是无声的笑,笑的时候从不直视她,这样却更又激起她想去捉弄他的念头。第二次见面,庞庞盯着他那按在桌上写字的手端详了许久许久,想要去覆盖住的那课,她猛然意识到自己忘记他的名字。这是更重要的。
庞庞为了不让自己的窘态被发觉,于是很冷静地靠过去,要靠得很近,她以为从近处看他就会使自己从破碎记忆的旮旯里翻出点什么。那时候的他,呼吸平稳却略有点乱,大概不只是他想站起来而没能实现的缘故。随后,书单被抽走时发出嘶啦的声响。
——我叫杨格。你不会真忘了吧?
忘记?庞庞在阅读时从不会出现记忆脱节的情形,倒回去翻前面的章节都是在质问作者为什么要如此发展情节。她从来不在看书的时候说话。但杨格总会坐在她的对面,边埋头填着表单,边单方面地与她聊天。庞庞总记得他总会给自己的咖啡倒入过量的热牛奶,雾气袅袅的分界线,他的声音找着她的耳朵,她的眼睛兼顾了书本以及他的面容。
——哎我说木木,以后要是又叫不出你的名字,那怎么办?
——那么你也会忘掉我这个人吗?
——不会不会。因为你的样子很特别嘛。
——这不就行了。名字有什么大不了的。
他笑的时候,嘴角的高傲会收回冰冷的防线,卸了兵器后露出短暂的温情。庞庞每次都不放过他这不轻易表露的脆弱。因为杨格总是很快就回复到他看似随和却拒人千里的状态里。哪怕庞庞释放再多的热情,哪怕杨格本人也知道自己对她的好感,这种冷热不定的两者关系一直持续到了路的分岔尽头。
她说,他迷路了,他就像我的宝贝狗儿走失在这个芜杂纷乱的城市中。
记得。他对她说,我总会记得的,就像你只记得我的样子却忘了我的名字一样,我迷路了也会记起你。
自然有那么一天,记得与忘却同时淡化为均势。她沉浸在阅读的闲暇时光里,不知不觉抬头望见亲爱的木木从窗前走过,满脸狐疑地找着方向,眉毛刚松成线就又微蹙起。庞庞的手指下意识地离开了书页,笑声与风声碰撞到一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