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梦:半年以后

01

星期三。光线适度幻觉没有,注意到时他已准备下车,耸耸右边肩膀再拉拉背带;那天我抱着一袋菜。星期四。梅开二度这种伪浪漫真淫荡的事情不要秀在我眼前,可是我再次看见窗下的他,侧脸的高中生其背影和走路、踮脚方式都很可爱;那天我抱着一桶4升的水。星期五。独自抱着五根黄瓜两根茄子一把包菜,却没看到他。

九零后马上要被拍死在沙滩上,零零后的浪潮啊……请更咸湿一点吧!说起来,似乎我家Laura Veirs今年要发片,《July Flame》,马上就七月流火了,封面怎么还不出来!我对零七年《咸浪花》的印象已经模糊了。又及,猴子八月也要发片,今年果然是我本命对吧!(脑残自插)

神说高中生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神说高中生就像是不停被扯断不停再再生的蚯蚓(这比喻……),神你大爷恋童状说个屁啊,年岁不饶人,惟有钻树洞。因此衍生的场景是无比凄惨的,褶皱不止犯贱不息,握紧滑嫩嫩的蛋蛋就仿佛看见未来式擎天的喷……泉(?),孙猴子的水帘洞里,没有猪崽子,全部都是红屁股的小猴子,这是何其美好的桃子园。

神说要有屁,于是就有了屁。

02

我在昏暗中坐上末班车,然后穿梭在大学校园里,前座坐着一个始终想不起名字的初中同学,她转过头来对我笑,我心想笑屁啊,老子还不知道你叫啥啥啥子还是啥啥子啥呢。醒来后才确定是前者。我真不知道,为什么这位路人会出现我的梦里。因为当年被她拉去参加了几次惨淡活动么?那时候我好像还没变声,声音那么中性,啥啥啥子还曾夸奖过我,可惜,今非昔比。大学校园行到后段,只觉诡谲。原本没有围墙的街边,也矗着黑暗守护神。教学楼宿舍楼是那么陌生。公车牌号在前方后方闪来闪去,数字是那么熟悉。

日一日,青春年少。

我下车后,一个人往前走,左右都是初中学校的教学楼,前方是昏暗的综合办公楼,右前方,正是那片幽绿的竹林。从竹林穿过,继续往后山爬上,道路交错,众多故事的起源在此,却被分流,细化,模糊,没有影子。意象与地点更替,人物隐在指代之后玩着面具,没有未来。那便是空无一人的校园。没有鬼孩尾随我陪同我。也许在虚幻的梦中我并不需要虚幻的鬼孩。

03

半年以后。

我很诧异竟然像系列剧一样还能来个第二季,可惜第二季里的他也许换了个演员,也许演员没换只不过他……失忆了!

我撞撞跌跌地前往一个“别处”。如果“别处”可以解决生老病死之奥义那就完美了,但是它做不到。暂时的安全港,也不够格。抵达的“别处”就像是一座浮岛,四周没有多余建筑,只剩荒山。他并没出来迎接我,我也不觉奇怪。荒凉山庄,狄更斯会哭的;呼啸山庄,勃朗特二小姐会爬出来的。

场景跳接。

我抱着他靠在窗台前,左手按乳右手握屌,掌握了三分之二个点也应是知足了。他在我手中发泄。阳光刺眼。

跳接。

他开始发脾气,摔东西指空气操地板都来了,电视上的雪花点很像是从他脸上暴动出来的愤怒,如果这愤怒能具象化到点。我不太明白这事端是怎么挑起的,没有说话。后来他就走了。再也没出现过。异常平静的我甚至没想过要出门找。哪里找?荒山里有没有大灰狼?

房东(?)很和蔼地嘱咐着我相关事宜,当她指着电视机时,我有一瞬间觉得自己再也不能离开这里了,而房东其实不是房东,她是他的母亲。

半年以前。或者更久以前。

我和他不知如何认识不知如何就搞上了甚至不知道谁上谁下你我分不分就欢欣雀跃蹦到了这里,一个“别处”,那时候的“别处”很模糊,因为当时那刻的我并没有旁观“外景”。唯有室内。我和他就沉溺在室内。他看似满足,其实更贪求着什么。我没啥抱怨。彼此亦没约定。随后就在“啊美好”“啊过去”中暗去了一切。

当时觉得对方奇妙,如今觉得自己太傻。

少年时代的保留梦是,一团暗影在天上驱赶着我,我十分乘以十地有压迫感。沉重的来自巨人般的脚步声一步一缓震击着那个渺小的我,大地广袤,只身如蚁。

彻,彻眠。

04

《造梦的雨果》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好。既然出现那么多“推倒”、“压倒”,不如把小女孩伊莎贝尔换成小男孩莎士比亚,这样就能与雨果更加匹配(好穿越……),再不济,司汤达也行啊,我非常瞻仰《巴马修道院》与《巴黎圣母院》的互攻(两者的裸体我皆没有看过)。说远了,《造梦的雨果》其实是不伦不类的绘本童书杂交子,不过也算是“杂糅”诸多表现手法的好家伙。

还是那句感慨,要是替换下,变成两个小男孩该多好啊!同样有此感的是最近有点小红的《大莫纳》(没买),为什么不把那个惨绿男主人公配给那个又神经又美貌绝伦的女孩的弟弟!大作家们,你们难道不知道两个男孩的冒险历程是多么经典多么激荡人心啊!(请望向汤姆·索亚和哈克贝利·费恩哥俩好)

好比昨晚看的某部又雷又爽又水仙的获奖获到硬不起的真同志歌舞电影,《若世界属于我》(Were The World Mine)。

太白日梦了!

但是我却喜欢上这个穿着I桃心NY的TEE不停扭腰的受君!So Gay你让我情何以堪。

滚回去想念我家bambiboy——治愈。

05

Calla差不多快听完听腻味了我却还没有开头。

这样是不行的。没有Calla当背景乐,我就是一团浆糊呀!

Vol.07 - Calla

Tracklist:
01. The Broken West - Elm City
02. Duncan Sheik - The Tale Of Solomon Snell
03. The Perils - The Cigarette Song
04. Bell X1 - Blows In
05. Hector Zazou - The Long Voyage
06. Unto Ashes - I Will Lead You Down
07. Calla - Rise
08. Calla - Swagger
09. Calla - Customized

bambiboy-kon

01

猴子少年风流倜傥。

甲和乙是我认识却对不上号的朋友,他俩先后前来汇报自己在床上与猴子少年如何快活,谈吐中春宵在我眼前重现,我立即脸红了。后来偶遇猴子少年时,他对这些避而不谈,专心致志地和我商量怎样才能杀死兔子先生。后来话题转了三百六十一度,猴子少年突然正视我,要不要来搞?我一怔,但心知肚明。那好像是在高中教室某层楼梯间,也好像是在图书馆的顶层楼梯间,更似乎是在体育器械室里的鞍马下。我想象着甲和乙从猴子少年身上掠夺的体香,一阵急躁,喂喂你是不是很饥渴。快变成水吧,滩在我身上。他们有没有吻这里。没有。阳光穿过我们的空隙,染金的指头信步不止。后来猴子少年竟睡着了。我则不停挑拨着他的睫毛。再后来,我也躺下来,他顺势靠在我的胸前。

02

被猴子少年推倒是幸福的。最近总结了一下,我其实不是恋童,而是bambiboy-kon,闯进组织差不多三年有余。猴子少年应算是bambiboy的小分支。至于这控之名头,还真是又文雅又恶心——挑起内裤看见蛋蛋,剥开香蕉咬掉香肠。最近口味比较清淡,还是换掉油腻,咬嫩黄瓜好了。

bambiboy是某家的弟弟,我不清楚我认识的是他姐姐还是哥哥,总之,有天我误入,撞见了bambiboy和他的小女朋友,他顽皮一笑,推推搡搡地出门。第二天我去玩,又撞见了他另一位小女朋友。第三天,没有女人,bambiboy在睡觉,歪着嘴角,冒着即将被我吻破的气泡(气泡无型,我有型;气泡无形,意淫有形),我刚揉搓着他那本就凌乱的发,放在枕边的手机响了,是个代号,我接了,把手机放在bambiboy的耳边,手机里的陌生女声柔声柔气地叫着喂喂以及bambiboy的名字,bambiboy嗯了两声,然后睁眼看见我。我朝他笑笑,转身一边凉快着。

后来某天,我问bambiboy图书馆怎么去,他说可以骑车带我过去。于是出门。

迎风流泪是有点不雅观,把鼻涕揩在bambiboy的小背心上更是要不得的行为。要是路过绿色无极限的麦田,我是不是该感谢下万能的莉莉周与苍穹,哦他妈的残青酷春,给予我幸运和勇气,抱住bambiboy的腰就好比抱紧幻影木马一样抓住了永恒的不逝,是多么难得。

图书馆管理员问我有没有证件,我说没有。bambiboy上前来搭话,问用他的证件可不可以。我心想你白痴,当然可以。

然后站在图书馆台阶下的广场,我开始思索自己是怎么来到了这里,建筑街道一概陌生,指示牌上的文字全是奇怪的象形符号,我看见无数的撇捺,就犹如被扇了无数个耳光,左闪右晃我只能辨认bambiboy。他过来按住我,你没事吧。

时间静止。

03

女人按住他的手,说,马修,你觉得怎样,要不要来搞?

我说马修啊你也太能搞了吧!

诚如马修在转述中说的那样,戒酒七年其实是每天戒一次才得以实现,是分成每小时每分钟戒一戒,水滴石穿是黑洞的形成,铁杵磨成针那可不利于生命健康啊。我对酒没瘾,无法在这个具体的困境点上与马修感同身受。可惜“戒”是万能的,以此类推与超能联想总是令人难堪,身为一个几近失控木偶的sex-addiction,禁欲就该是细分到一天一小时一分钟,一秒钟。

世界太平——小飞机场(让我坠吧!)。

04

——是不是“最”爱我!
——是的,先生!

原来我的博客说明是这样用的,嗯。

没考好就去跳楼吧

01

早晨六点被疼醒时,我却想到大便。因为有过死活拉不出来的憋屈感,所以对即将到来的临幸万分感激。大学寝室里的大哥曾自嚷每天早上蹲厕所是雷打不动的事,当年不屑的我现在才对此投以极高的敬意。嘲笑阿拉蕾肆意玩弄大便的感情明显是幼稚的,只有会享受玩弄大便的感情的人才是健康的。哦买屎,枕边放着大便书竟然没有梦见大便超人真是不敬。

总想更黑皮一点,喊出口号“厕所是我家”,深切领会马丁·艾米斯在时间箭里不堪描述的屎尿倒转精神。怀念起屁颠屁颠的阿拉蕾,竟无语凝噎——身为机器人你是无法感受解大手的乐趣吧,把厕纸统统给我拿来!

十几年来的不健康生活方式终于给了我一记重拳。直到此时我才意识到那么多的执意不前实在太傻太天真。体内住着个混蛋攻,今天他以为他是闹钟,吃掉了我一个小时十五分钟的睡眠王八蛋。我试图忍耐着,平趴在床上努力补睡,可这混蛋仿佛叫嚣着再不起来就攻穿你——等我洗漱完毕,手机闹钟正好响完。喝了一升水,蹲了一次厕所,心猿意马地抓抓头发,出门。混蛋攻安睡了。

比起每个月总有那么几天来说,每天都有那么几个小时是有点纵欲过分。当然要保持积极乐观。R之前好几次对我说,等你生病了就知道什么都不重要了。你果然是关心我嘛。

是的,又不会死。痛并快乐着是我们一往无前的力量——这台词好他妈No Music啊,可是混蛋攻上了我后我却无力做任何事情,这怎么快乐?

苗苗说你病了后人生观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可我还是自怨自艾自暴自弃自我检讨自我勉励又自我矛盾。如果再不纠正,只会更痛苦吧。本名释义放在这里正合适,革除不好的(东西);可是如若加上姓,吴(无/勿/毋),岂不是很纠结。规律生活才不会计较这些文字游戏,它只看重你是否听话。

在电话里与企鹅说着假想,如果让我一生健康无病,我可以不要任何性快感!哇……这才是禁欲极致!

丸丸震惊,挺住,你为何要去老年病医院!所以说我已经提前迈入老年,谢天谢地。

我,真的要和过去说拜拜了。

02

端午那天从医院出来我就又跑进书店自我疗伤,狠下决心把玛丽阿姨买了。前天重温“跳舞的牛”,发现这童话所蕴含的东西太深奥,不禁想年少的我怎么能读懂呐。

和丸丸看了两天演出,丸丸不在的那晚,我旁边坐着两个高中生,很萌。左边的左边那位笑起来简直可以秒杀我。虽然他不如左一同学高,但他比左一更有攻相……好吧我这个恋高中生病患者退散。可是,

为毛每年都要认识一个要高考的孩子!

沃先生慢吞吞地卡在《邪恶的躯体》,这下好了,尘尘寄来的马修系列要来重修旧好啦。

繁花将尽……

枕边微光#012 | 时间旅行者

时间旅行者倒着行走,时间旅行者重游少年彷徨时,时间旅行者在人死亡之前把往昔与将来串接成浪漫绘本,时间旅行者在人死亡之后定格当前时间又赋予死者全新的时间,时间旅行者的老婆不知在哪儿傻乎乎地写着满是想念的信,时间旅行者以时间为食、枕时间以眠,异常拉风地回到未来去往过去,在一个又一个现在场景里旁观着历史的形成、游戏的循环、恋情的消逝,时间旅行者没有记忆,因为对他而言过去已不存在,时间旅行者不停向前向后走,似乎没有终点,似乎如神一般通向并不存在的永恒。

时间的箭

其父是“愤怒青年”金斯利·艾米斯,其文天马行空如魔似幻,马丁·艾米斯却多次被布克奖忽略,正所谓愤怒之子莫愤怒。在国内仅有的三次译介中,《伦敦场地》是颠沛迷离纠缠往复的预知梦,《夜行列车》是八百亿年心跳式的死亡安魂曲,而这本《时间箭》则是令血脉倒流覆水回收破镜重圆的由死向生之旅。

拿前阵子很火的电影《本杰明·巴顿奇事》来说事,本杰明以老人形象降生于世,之后越活越年轻;《时间箭》并不是此类简单的“返老还童”,它更纯粹,它把时间的箭倒转了一番,因此一个男人的一生像“倒带”一样全盘倒退,直到倒回原点。从结构上来看,这像是倒叙的极致,不过以文字有限的表达能力,全然不够展现“倒带”的奇妙;对照下电影手法,小说怎么也不可能将每个句子每个词语每个字母都倒着来吧。比如:

“好很,好很。”药房的那位女士说。

“好很。”我跟着说,“吗好你?”

“吗好天今你?”

“您谢感。”

所以马丁·艾米斯在书中设置了一个“魂”的叙述者“我”,“我”以常规、看起来顺叙的语调来陈述、描绘、回忆及揣测,而作为“魂”之壳的那个男人则代表着客观、不可思议的倒退人生样本,从名字变更、伴侣变更再到情欲变更、噩梦变更、场景变更,时间唰唰然掠过,男人倒着行走,越来越年轻,变成中年青年少年,变成孩童婴儿,缩在襁褓里,退回黑暗湿润的子宫黑暗中,再化为一团未知的“过去式未来”。

这自然是一个颠倒的世界,“时间的箭头是往另一个方向移动的,这些看不见的线条暗示着一个不一样的顺序与过程的关系。”这种关系又与“我”所代言的男人的身份有关,敏感的秘密在前几章埋了漫长的伏笔,女人追问男人的方式,从无可奈何到急切关怀,由怒转晴,对话一句句倒着来,新的场所,新的名字,男人一共换过三次名字,从托德·福兰德里到约翰·杨格再到奥狄多·安沃多本,他从美国“去”往欧陆,在各大集中营辗转工作,他的纳粹军医身份在此变得尤为重要,诚如第二章的标题“为善必须残酷”,对待犹太人的暴行扭变成通向“善”的修行,也许如此,那些可怜的人们从死的无感缓缓迈入临死的绝望,从极痛到痛再到不痛,伤痕从有到无,哭声由大渐小,他们从集中营的这里陆续健康地“走”回家乡、暂避处、逃亡点的那里,渐渐又拥抱了和平,这是多么美妙的事。

在亲历这段“历史”时,“我”的描述格外简练,心理铺陈也无过分渲染,“赎罪”倾向在早之前的“婴儿炸弹”噩梦里就一览无遗,并不需要在神妙的“纳粹造人”过程中展现主观意识,何况这种场面足以镇人。

《时间箭》前半截,“我”与他犹如两个独立个体,“我”并不清楚他的所想,不知道他“即将”做什么,“我”没有他的回忆,“我”需要重新经历;而到后半截,他的存在感渐渐消弭,“我”经历得足够多,“我”的意识几乎包容了他的,“我”的所想也正是他的所思。随着时间箭的前进,各种想法各种记忆都一一消除干净,“我”和他成了无忧少年,一心渴求着爱的少年;再往后,连爱的追求也会消失殆尽。

少年的吻

“浪漫主义骑士”黑塞其实挺沉闷,可正是这样沉闷的黑塞能把少年间的友情指引与心灵交流写成隐忍如诗的篇章。

1919年,42岁的黑塞以埃米尔·辛克莱为笔名发表《德米安》,小说主线很简单,少年甲(埃米尔·辛克莱)因为说谎被少年丙捏着把柄勒索,在一段黑暗生活后遇见了少年乙(德米安),少年乙以某种神奇的魔力赶走了少年丙,从此,少年甲与少年乙的心灵羁绊开始了……这种“相伴”的模式在黑塞的小说里屡见不鲜,此时的黑塞依然沉湎于少年彷徨情怀,宗教思想的注入兴许对小说深度有一些帮助,但就结局而言,果然还是太浪漫了。

少年乙仿佛会预知和读心术,他指出少年甲身上有别于常人的烙印,少年乙一直在注意着少年甲,他认为主动吸引其实是互相吸引的结果。不过,有强烈意识地去做某些有意义有价值的事,这种意识发自真心,那么就会获得难以置信的成功。

从某种角度看,这像是一本励志书。关于如何找回真实自我,如何在生活历练中获得爱的力量、获取创造力、感悟生命本质,还关于怎样破壳而出,协调内心世界的光明与黑暗的平衡,“鸟要挣脱出壳。蛋就是世界。人要诞于世上,就得摧毁这个世界。鸟飞向神。神的名字叫阿布拉克萨斯。”

少年乙正是这样一位充满爱意的引路人,他在少年甲最危难关头挺身而出,优雅又神秘地去除了少年甲眼前的噩梦,然后淡出,从此对此事只字不提;他俩的交往平淡如水,在生活细节上的干涉少之又少,却一直站在高层次的心灵平台交流着诸如“意识”、“魔道”、“禁忌”与“合理”此类话题;少年乙并不总陪伴在少年甲身边,但少年甲却时常想起少年乙,还能从所绘的梦中女神画像中看到少年乙的面孔,越来越像,最终发现画像女子正是少年乙他妈;少年乙依凭着话语提携着少年甲前进,走出少年彷徨,彷徨路的末尾,镜子的意象通向幽深神秘,他吻了他。

当然可以说少年乙根本就不存在,他不过是少年甲的内心意愿所构建的虚拟真实,然而正是这样飘忽不定的形象将少年甲的成长之路带向了充满力量、有强烈意识的“那里”,少年甲在那里不会再遇见少年乙,他会过新的生活,即便如此,神性与魔性依然存活于少年甲的体内,同样,少年乙也如同一把钥匙一样沉入少年甲的内心镜像世界里。

这部黑塞化名的少年内心抗争史还真是写得既哀伤又隐忍,开篇一眼看穿的“命中注定的相逢”却一直拖沓到小说结尾处的一吻,还是幻梦之吻,如果这是童话,何必如此暧昧?

够了。德米安教育我们,人必须时时发问,时刻质疑。德米安还教育我们,要迎合自己的真实意愿。

生前的话

《生》是系列的第三部,《命》蕴涵着“命运”相逢、“生命”诞生、“命数”无常的个中意义,《魂》代表面对死亡的求生意愿和对尘世的执念,《生》则是在倾诉往昔,在逝去的话语中竭力靠近未来的挽歌。

保罗·策兰的诗篇赫赫印在前面:“痛苦在言语的身边沉睡。沉睡,沉睡。一直睡到接近那些名字,那些名字。经过了逝去般的沉睡,便将重生。”对于少年成名的柳美里来说,东由多加先生不仅仅是导师、生命里的第一个男人,更像是把她带上文学之路的“生父”。早年离家出走、退学、自杀过,这些叛逆在真正的死亡面前都不足为奇,所以自从东由多加的死亡通缉令出来那天起,她陷入了精神与生理的高度紧张之中,睡不好觉不痛苦,吃不下东西不难受,不能经常见到刚出生没多久的儿子也不牵肠挂肚,没有什么比哪天突然降临在东身上的死亡更痛苦更难受更令人不知所措更叫人牵肠挂肚。

而当事人东先生还不疾不徐地构想着“遗童书”,实在不称之为淡定也难。柳美里的儿子取名“丈阳”,又大丈夫又阳刚,东先生决心给丈阳留一份礼物,由自己编写、柳美里绘图的绘本,东因此而怀有信念地活着。

绘本的简略大纲透露出东先生强烈爱意,“每天每夜都在考虑留下些什么”、“记忆或是别的什么”,在这部分的遥想下,一到六岁的丈阳陆续尝试登月失败,因为毕竟不是童话,所以在绘本的写实主义下,东先生所化身的爷爷终将会死去。

没有什么永远在一起。柳在半梦半醒的白日黑夜零碎想起的过去,穿插来衔接去,却也像浪漫的夏雨倏尔即停。她和东在大雪天泡温泉,一起共浴帮忙倒洗头水,不满二十岁却已为东打过四次胎,种种过去的浪漫与心酸都不及当下的生理灾难那么刻骨铭心。

身患癌症的东最后走了,那时的柳美里因接回了丈阳而在家浅浅安睡。与东毫无血缘关系的丈阳却在噩耗传来那刻啼声大哭,这世上有很多无法用血缘解释的真情,也有很多为了继承逝者、纪念逝者而继续生活的人。

东留给柳的最后一句话是“谢谢”,这句遗言也算是对她陪伴在他身边划上一个完整的句号。但在句号之后,柳美里需要回应不久将来儿子会指着照片里问“那个人是谁”好好做语言磨炼,那样,东会继续留在丈阳的生命里。

死后的眼

纳博科夫在前言中解释道,俄文标题是SOGLYDATAY(按传统音译),按发音念是“Sugly-dart-eye”,重音在倒数第二个音节上,是一个古代军事术语,意为“间谍”或“坐探”。无法做到音义兼顾,只好取长词干末尾的“eye”作为英文标题。

以“间谍”来理解这篇幅不长的小说也许有点裨益,可这不是侦探/间谍小说,抓间谍或者探情报在此会落到无法自圆的地步,因为《眼睛》就是一项实验调查研究,没有确定性的结局,没有常规世界里所谓的正邪善恶,更没有痛苦万分的死亡。就最后一点而言,放在侦探/间谍小说里明显有悖逻辑,哪有主人公在一开篇就挂掉的,哪有主人公在自杀后还能继续思考,继续混在人世间以揣测他人过活的?

噢,明白,这全都是造梦,梦像水镜一样晶莹透明,吸引着沉睡者(无知主人公)坠下去,沉沦在想象堆积的泥潭里不能自拔,甚至忘却了自我、他人,以及真实社会,或者把曾阅读过的书中虚构生活混进了未曾经历过的他人生活中,这个沉睡者还一脸清静地观察着身边这群流亡者,还很自以为是地揣测他人想法,在鄙夷中又不断靠近着,直到自己偷窥到有价值的东西。直到找到真相。

以推理心态阅读此书是愉快的,“辨认身份”大约就是纳博科夫设置并命名“眼睛”的用意。若以严谨的考究法来抓各色人物间的蛛丝马迹无疑会让人想撞墙,撇开冗长拗口的俄国人名,那些纠缠不清的暧昧以及在虚构中把谎话越扯越壮观的个人历史只会转晕读者的大脑。

故事其实很简单,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相好了,于是这个女人的丈夫过来暴打他,随后他选择了自杀;不简单的是,在这段开场白后,爱玩的纳博科夫设置了一个镜像世界,这个男人以醒世之眼注视着那里面的种种变故,而原来世界里的人物也涌了进去,纷纷攘攘,那堆人里却有一个正是这个男人的真实对照,至于男人化身的叙述观察立场不过是为了更好更客观(因为男人和对照物剥离)地审视自我(人格分裂哇)。

镜像世界里的真实也让人销魂,也有关爱的苦涩。不过立意远不限于此,故事在迷离破碎的片断里跳转着时间永恒或倒回的种种可能性。在叙述者的第一次死亡后,便提出了这种假设,如果一个人在死后还能谈论时间,那只能说明,人的思想依靠惯性继续活了下去。

小说形象亦如此,一个人物形象是另一个形象的映照,两者皆是幻像,是镜子的反映之物。叙述者叙述完毕,还会有第二次死亡,以及更多;形象/幻像/镜子碎片也有更多。在想象之眼里,有无数可能性,有无数重叠、对照、互相批判审视的世界,这些世界的秩序也有多项选择,上帝是作者,也可以是读者,只要这个读者能识字,游戏就能一直玩下去。

纳博科夫坦言,“作者否认有任何玩弄、迷惑、愚弄或者欺骗读者的意图。”这倒有点像此地无银三百两,在挖掘本书的过程里,的确又“令人陶醉,催人奋起”。

因为看到最后你会真想把那个死了一次还蹦出来说“我快乐呢,你们这些残酷无情、自鸣得意的家伙啊……”的家伙给毙了——这才是第二次死亡的主因吧。

04/28/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