枕边微光#008 | 人人都爱雷蒙德 VII

Chandler_07

重播 [Playback, 1958]

重播,与循环论

曲终人散,只对了一半。

作为告别作来讲,《重播》表现得还算不错,即便它与之前六本比起来显得单薄,但简练也是那六本所不曾拥有的背景回响。而且,《重播》还有一个建立在缺点上的优点,它必须放在最后来读。雷蒙德·钱德勒这七本书,除了《重播》,任选一本都可以作为开始,没必要从第一本《长眠不醒》读起。最后一本《重播》不同,它不能放在第一本来读,也不能放在中间来读,只有读完了之前的六本,《重播》才具备它的音乐性,否则只会让人嚼得索然无味。

《重播》之前的白噪音留给了《漫长的告别》,后者有个很冷血的结尾:“我再未见到他们中的任何一位。”一切纠缠伏笔皆被斩断,但作者可以照样重建。《重播》并不是《漫长的告别》在男女爱情上的延续,它呈现出的噩梦足以击退马洛在此方面所抱有的幻想与期待,即便噩梦有多么甜美的外衣。

“……我曾经有过一个女人,当时她很富有,并一心一意想要嫁给我,但是那是不可能的。也许我这一辈子没机会再见到她,可是我忘不了。”(-P80)马洛这话说得倒实在,《漫长的告别》里只露过几面的琳达·洛林成了他“有过”的一个女人,他竟然在《重播》里也念念不忘,真难得。正是过去情缘的美妙孕育了如今噩梦的阴魂不散,但“重播”的重复段落也停留在那个美妙的卡位,犹如她念念不忘那次与他的做爱经历。

马洛在《重播》的一开篇就自述老态,一副饶了我吧却又以此为傲的口吻。这些年来接手并解决的棘手案件是催他老的一部分原因,更大的一部分是“孑然一身”。如果只从《漫长的告别》开始计算,马洛并不会有多少伤感;回到1939年的《长眠不醒》,那个年轻气盛的马洛让人感慨这才是青春,那么越到后来,一步一老渐渐变得儒雅的他真让人感叹这才是好男人。或许那些莫名其妙凑上来的蜂蝶女子一眼就能看出他有多香,如此死心塌地,经受马洛的调戏虐骂却又乐在其中。

“一个像你这么冷酷的人为什么会如此温文儒雅呢?”她好奇地询问。

“我不冷酷就活不到今天了。而要是我不温文儒雅也不配活在这个世间。”

-P168

要说有多冷酷,他并没有多少。《漫长的告别》里,马洛在最后一刻的冷酷几乎一半是违心的,这一半归咎于某种看不见的做人原则。至于温文儒雅,这种品格在前三本书里几乎看不见,直到《小妹妹》里他对女人们的调戏不经意间流露出来一丝半点。两面向的马洛,在《重播》里变得最有血有肉,但他却沉湎于往事。因为过去成就了今天,美好培育了噩梦。

若再说起“重播”的起点,第一个自然是《漫长的告别》临近结尾处,那是暂时抛开一切烦忧的马洛,投身性爱与夜晚的马洛。也可以梦回《长眠不醒》,初次涉世不卑不亢的马洛,对女性身体敬谢不敏的马洛。回到《再见,吾爱》,首次感受男性真情的马洛,在黑暗中探寻真知的马洛。跳回《高窗》,开始耸肩说对不起的马洛,开始大咧咧调戏女人的马洛。回到《小妹妹》,那个百无聊赖坐等姑娘的马洛,开始从容应对女人调戏的马洛。还可以游回《湖底女人》,表现得最为冷静的马洛,不停奔走的马洛。

但不管起点如何,此曲的终点总是落在当下,落在除了自身与寂寞什么都不拥有的马洛,落在永远的“孑然一身”。不过幻想与现实碰撞后,希冀中抓住的一点尾巴总让人不太相信这是真的,这就能理解《重播》的最后,那么希望有人陪伴的马洛还是以冷冷的语气回应琳达·洛林的热情。但小说的结语“屋子里盈满音乐气息”不仅延续了这首重播曲,也拓宽了留给马洛和留给我们的空白。

至于《重播》本身的剧情,已经比不上马洛的剧情重要了。简简单单的一份追踪差事,两出猫鼠游戏,不过都因为早早的互表身份而丧失了悬疑之感。倒是马洛身在其中,与本作女主角的纠缠,比其它更为精彩。很应和那什么“欲拒还迎”与“一唱三叹”,女人说你来呀马洛说好,女人说你别来了马洛说好,女人说求求你快点来马洛说好,女人说我们一起生活吧马洛说好,女人说你怎么老是缠着我甩也甩不掉马洛说好……我想,所谓“重播”也有这个寓意吧,这种麻烦关系一遍一遍重新开始,重新演绎,只是为了更顺耳一点。

但无论怎样,女人不算马洛生命中的主题。他骨子里的孤独并不是那么简单就能抚慰的。毕竟对于一个感慨自身什么感觉都没有、像太空一样空洞与空虚的家伙来说,除了向神求救,几乎没有别的办法能拯救这种危机。

对芸芸众生,马洛倒轻扬一笑,你们也如此。骤然间他又居高临下,尘世浮云,只在脚下。觉得不满意,那么按按后退键再播放,会很轻松。

昏厥,与习惯论

终于要说这该死的昏厥问题。先陈列历往事实:

攥着金属棒的沉重的拳头打在我张开的两只手上,就像一块石头穿透了尘雾,似乎把我的手砸穿了。我感到一阵晕眩。灯光跳动着,我眼前的东西开始模糊,但我还没有失去知觉。他又打我一下。我的脑袋已经没有感觉了。灼亮的灯光变得更加强烈,除了晃得两眼生疼的白光以外,好像什么都不存在了。然后是一片黑暗,其中有什么小红东西像显微镜底下的细菌一样蠕动着。再后连光亮和蠕动的东西也没有了,只剩下黑暗、空虚和一股疾风以后大树倒下般的感觉。

——《长眠不醒》P212

后座上小有动静,但他并没有回答。我往前走了走,想看看灌木丛旁是什么。

不管是谁,他轻易而漂亮地在我的后脑勺上敲了一记闷棍。后来,我觉得我当时可能听到了棍子被挥动时的簌簌声。也许我们总会这么觉得——马后炮吧。

——《再见,吾爱》P58/P59

他没有回答,他们俩都没有说话。我开始朝车外走去,一只脚踩在脚踏板上,身子往前倾,头还有点晕眩。

后座上的那个人闪电般做了个动作,我几乎没有看到,只是感觉到了。我脚下出现了一个深深的黑洞,比夜晚还黑多了。

我跌进了那个黑洞,它似乎深不见底。

——《再见,吾爱》P163

我们在那张沙发旁的地毯上发出扭打声和沉重的喘息声,就算下面的地板裂了我也可能听不到。我以为那是窗帘环扯动发出的尖锐声音,我不能确定,也没时间去想。一个人影突然出现在我左后方,我看不见,只知道有个男人在哪里,是个身材高大的人。

此外我就什么都不知道了,眼前只是金星乱冒,然后是一片黑暗。我甚至不记得自己是否被击中,只有金星与黑暗。我感到一阵恶心。然后就是彻底的黑暗。

——《湖底女人》P191

黑暗中有张脸向我游来,我改变方向,往那张脸爬去。但此时已近黄昏,太阳正在西下。天色很快就变黑了,没有脸了。没有墙,没有书桌。然后没有地板。什么都没有了。

连我都不在那里了。

——《小妹妹》P163

我从米切尔的脖子侧边制住了他,这家伙一边哇哇叫嚷个不停,还挣扎着攻击我,不过并不致命。我的出手要比他的漂亮多了。话虽如此,我还是输了这场角力赛,不知哪里冒出一个全身武装的浑蛋一脚踢中了我后脑勺,接着我眼前绽开一片延伸无际的黑暗深海,一阵火花擦过,我的脑袋像爆开似的失去了意识。

——《重播》P33

七本书里,除了第三本《高窗》和第六本《漫长的告别》,其余五本都出现了马洛昏厥的情景,《再见,吾爱》里马洛昏了两次,可见雷蒙德·钱德勒对这种昏厥之爱有多着迷了。

跨越二十年的六次昏厥,让马洛顿然有了新的形象。他要不是柯南家毛利小五郎他远亲,都很难说的过去了。为什么选择昏厥?因为这是挫折,因为这样更能体现马洛克服了困难、查明了真相的那份英勇。

还有种说法也许是,黑暗使人沉静,在黑暗中马洛犹如被彗星一撞顿时闪耀出聪慧的火花。说笑也就算了,但马洛的确具有这种品质,非常独特却又被世人所容。他需要在受虐获取快感,这才是破案中长期来所追求的东西。

不管怎样,硬汉马洛呈现出可欺凌的一面,足以惹人怜爱。不过真理又是,没有人能把一个男人打倒,除非他自己打倒自己。从最本质出发,马洛先生总会从黑暗中站起来,这才是他最强悍的时刻。

马洛,与禁欲论

马洛的禁欲表现其实没什么可说的,之前我花痴大嘴已经说了够多。现在简单回顾下,就是,菲利普·马洛只在后两本《漫长的告别》与《重播》里上了床,而前面全是经受诱惑/调戏而处乱不惊。

这与小说的性质有关,毕竟还是以“案”为主。不过硬汉侦探,又稍重在“硬汉”这个前缀了,表现性格并不算累赘,性格与案件同等重要。马洛的漂亮就不全是靠脸皮撑着,还与他的性子有关。冷且硬,对女人来说不是什么好事;嬉皮与雅皮,对女人来说更有点玄妙,琢磨不透。

有很多次机会摆在他面前,他没有珍惜;为什么,因为他要禁欲,他要更酷。等到他开始感到遗憾时,机会又眷顾了他,他却嘴硬;为什么,因为他很别扭,他习惯了苦行僧式的寡欲生活。

并不是不渴求,可他也不会主动去改变。马洛本就是一矛盾体,像禁欲说,也是克服矛盾而走的一条极端的泄欲之路。不过对于黑洞先生马洛来说,这没什么不适合,他需要戒掉女人。做一个光看男人风景的混蛋。

多好。

你好,与再见论

作为侦探,需要不断与人打交道,并且多数是陌生人。匆匆说完你好,匆匆解决残局,就要说声再见了。好像没有吃够一样。马洛反复登场,走进他人人生,然后抽身退出,两手拍拍,把骂声与罪责丢给法国佬那群杂种。

“道别等于死去一点点。”(《漫长的告别》P376)

这话听来有够悲凉,要是不说再见,礼节会死去,说再见,我们彼此会死去。“再见”这鬼主题贯穿了钱德勒小说大半作品,《长眠不醒》是份安宁的再见,《再见,吾爱》是跨越式的双重再见,《湖底女人》非常狠心,“祝你好运,再见”就击碎了一个大男人,《漫长的告别》情意绵绵,充满了螺丝起子的酒香,两个男人一说再见另一说你好我不说再见。至于再见作《重播》,倒没有温文儒雅的再见口吻,它只有一句十分灿烂的建议,“你去吃屎吧!”

当然,我自不会对马洛先生说这种话,马洛也不会对陌生的读者如此冷淡绝情。他像是对那长期骚扰他侵犯他的虚空愤愤骂出这句别有深意的再见。然后生活将全面焕然一新,他将继续活着,更有期待,也更期待说出一次次你好。

《重播》的简练回响,是由前六本的相对繁复叙事所铺垫出来的,如此看来,它像是个干脆却不乏留白的句点。

若说起七本书中的最爱,我很难决定。要是《湖底女人》多点男人间的真情,我想我会更爱它。《漫长的告别》开篇与结尾非常漂亮,但中间那一大块冗长得让我差点忘掉了“主题”,不过我对它还算基本满意。《再见,吾爱》带有早期作品特有的那份浓郁,对我来说,不够明朗。最后说,《重播》,它无法让人忽略,但它的单线结构也无法让人迷恋,马洛变成了老家伙,开始嗜咖啡如命,这才是最让我揪心的地方吧。

以上四本大概算是我的个人推荐,并无先后之序。

而我基本是按照钱德勒写作顺序阅读下来的。《长眠不醒》是雷芒德送我的,几个月前他问送我什么,我对雷芒德说你送我雷蒙德吧(我是故意的,雷蒙德×2),他最初不解,后来我说我已买了《漫长的告别》,除了这本,其它都行。不过《漫长的告别》我一直积压在枕头边没看,等《长眠不醒》拿到手,则开始看《长眠不醒》。我得承认阅读不是很愉快,原因便是太文艺了。然后看《漫长的告别》,这次倒很顺畅。再后来的五本,是按照写作顺序花了大约一周的时间陆续看完。

在看《漫长的告别》时,我就想如果来写雷蒙德·钱德勒或者说菲利普·马洛的花痴,就一定要以“人人都爱雷蒙德”为题!

你看,又絮叨了这么几段,因为我怕说再见。

不过总要说再见,不过说完再见后我们可以很快再见,然后再说声你好。

比如,你好,马洛先生。

比如,你好,混蛋。

枕边微光#007 | 人人都爱雷蒙德 VI

Chandler_06

漫长的告别 [The Long Goodbye, 1953]

得承认,光这名字很难不让我想到那部白烂小资巨作《漫长的婚约》。

依然清灵动人的Audrey Tautou携手依然美貌娇艳的Gaspard Ulliel演绎一出玩着法式小聪明的爱情喜剧,名字改为“漫长的等待”倒更贴切。那么说回《漫长的告别》,这里头的前奏一二三变得迂回百转,可“再见”一出,那些冗长的推理废话、琐碎的心情插曲与无聊的谋杀回顾都一一灰飞烟灭,对,这就是一部美国杂种式的不拖泥带水的爱情悲剧。

故事可以有很多种开场方式,他选择单刀直入。菲利普·马洛已不再年轻,他散漫,单身,有点心灰意冷。他在酒吧前遇见了他。那句评论语放在此处再恰当不过:“雷蒙德·钱德勒每页都有闪电。”于是电闪雷鸣,天地惊鬼神泣,小心地问一句,今天你没有被雷吧?当然,醉酒小鬼特里·伦诺克斯无论踏上多么华丽与出尘脱俗的开场,也无一例外地被划入一个类型圈,“路人”,他只是马洛不幸有心路过的路人甲。

至于为什么不是乙,我们得考虑到特里·伦诺克斯在菲利普·马洛心中的地位。

到这里,作为雷蒙德·钱德勒最重要最集大成(噱头啦)的作品——《漫长的告别》之故事梗概可以很直白地用一句话涵括:他(马洛)在酒吧前把只身化作流浪狗的他(特里)捡回了家,他们见面,他们道别,最后永不相会。

参照《漫长的婚约》的英文名“A Very Long Engagement”,《漫长的告别》应该选用“A Very Long Goodbye”才够决绝与意味深——长。

不过钱德勒是长辈,那本《漫长的婚约》原著流行小书怎么说也是在向其致敬呀。一个女人克服瘸腿的困难证明一个男人在战后依然存活着,与一个男人克服威逼利诱的压力去证明另一个男人尚未死去,两者的出发点,除了关心,就只剩下爱了。当然,后者的冷静说法是“热血友谊”?!

这种年下模式惹人怦然心碎,无不出自对马洛的怜爱。是的,你也不年轻了,快找个人安稳下来。然后他,特里·伦诺克斯出现了,还是一位好他妈的文雅攻(为什么是攻,请看本书结局)。怎么了得。弥散在《漫长的告别》开头前四节的情绪是全书里最他妈伤感的所在,从第五节开始分手,而整本书拥有开头四节与最末两节就已经足够了。足够挽救这本冗长的心灰意冷之作,足够让我动心,而迷恋其中的对白与一举手一抬头一蹙眉一撅嘴。

就像马洛那样。

我第一次看见特里·伦诺克斯时,他喝醉了,坐在舞者酒吧露台外的一辆劳斯莱斯银色幽灵上,停车场的服务员把车子开出来,一直扶着敞开的车门等着,因为特里·伦诺克斯左脚悬在车外,仿佛已经忘了有这么一条腿。他相貌年轻,却天生少白头。你看看他的眼睛就知道他已经醉得一塌糊涂了,除此之外他跟那些穿着晚宴装、在销金窑一掷千金的大好青年没什么两样。

-P1

他请我喝一杯,我谢绝了。我没多待。我走前他又谢了我几句,那种感谢的程度既不像我曾为他两肋插刀,也不像我什么都没有为他做过,就是那种说没有也有,说有但不明显的样子。他有点儿战栗,有点儿害羞,却客气得要命。他站在敞开的门口,等电梯上来,我进了电梯。不管他有什么缺点,他至少很有礼貌。

(两个省略号)

我咬着嘴唇开着车回家。我算是硬汉,可是这个人有让我动心的地方。除了白发、疤痕脸、响亮的声音和彬彬有礼的态度,我不知道是什么。也许这几点就够了。我再见到他的可能性不大。正如那位姑娘所说的,他只是一条迷路的狗。

-P6

没有自谦,没有犹豫,马洛很酷,马洛很冷。“我算是硬汉”,这句话拖了十几年终于说出口真不容易。从《湖底女人》开始,硬汉情绪开始多过侦探情怀,以我狭隘的个人之见,硬汉侦探就是“有一定自我情绪的侦探”,有性格倒很常见,但像马洛这样——情绪污染了整部作品的家伙实在是坏透了。正是这样的马洛,不缺女人勾引,不乏男人欣赏;关键只是,他一直寂寞。

《再见,吾爱》里马洛跨越一本书寻找的是一名壮汉,当年他还很矜持;反观跨越一本书(《漫长的告别》)寻找另一名小生的马洛,他已然洗净沧桑,端好忘情咖啡,故作文雅与冷酷地说着令两人心碎的道别。

情绪太左右人,但正是“不甘心”与“太悲凉”的情绪支撑着马洛去搜寻一切蛛丝马迹,也正是“不想轻易或者太快遗忘他”而没有选择乖乖闭嘴,继续与坚持间,向来先坚持才能再继续,而马洛,是先继续才愈发坚持。

在与特里分手后与来生再见之间,虽有太多的空白与无关的过场,但这些都为他们最后一面积蓄了几分粘稠的情绪,倒在咖啡里,溶为百分百真情伴侣。

很好。

像马洛如此一心一意专等一人的认真模样第一次见到,像先庆幸自己抵挡住女人诱惑后又在一声声你爱不爱我中沦陷终于滚上床的马洛也是第一次见到,而像那种一日不见如隔三秋的开场口吻也仅此一家别无分店。

非常好。

第一节,“我第一次看见特里·伦诺克斯时,他喝醉了”;第二节,“我再次见到他,是在感恩节后的那个礼拜”;第三节,马洛收到了他寄来的百元现金支票,这是一份好意;第四节,“我们最后一次到酒吧共饮,是在五月”;第四节末尾,他把枪对准了马洛;第五节,分手,送行,以及,再见混蛋。

这不是暧昧。我从不把这些当“暧昧片段”来窥视马洛的隐秘内心。

在现实面前投降,妥协,掏心置腹,这很好;但把幽然思念系于愤然枪口,再顶着脑门试图射入,那就不好了。马洛反复表达的缓慢情绪与轻度优雅,无非源于“他不说我就不说”的傻瓜理念,看着人干着急,好嘛说嘛,你很爱他。

他永远不会表达真心,马洛这个便宜货,只会引诱,仿佛剩下的事与己无关。在尚未拥有的空虚时刻,他却又开始自怨自艾。但不思悔改。因为那样不够硬汉。屁嘞,硬汉并不是机器人,可硬汉也不会有这种伤感:

……于是我从保险箱中拿出特里·伦诺克斯的告别信,重读了一遍。我这才想起,我还没到维克托酒吧喝那杯他要我代喝的螺丝起子。酒吧大约这个时候最安静,如果他本人还在,能跟我去,一定喜欢现在去。我想起他,依稀有种悲凉和酸楚。

-P163

硬汉也不会如此圣母:

“听好了,”我说,“我会给你需要的钱。我不是什么软心肠的笨蛋。所以我给你你就收下,乖乖的。我希望你别再来烦我,因为我对你有一种预感。”

“真的?”他低头看玻璃杯,只小口小口啜饮着。“我们才见过两次面,两次你都很够意思。什么样的预感?”

“总觉得下一次你会遇到大麻烦,但我救不了你。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有这种感觉,但就是有。”

-P11

硬汉更不会这般小心谨慎与细腻易感:

我又倒了一杯酒给他。“就坐在那儿,”我说,“不要讲话。就坐着。”

第二杯他用单手拿着。我匆匆在浴室洗漱一番,回来的时候计时器的铃声正好响起。我关了火,把咖啡壶放在桌面的一块草垫上。我为什么要说得这么详细呢?因为紧张的气氛使得每一件小事都像表演,像一个明显又重要的动作。那是极为敏感的一刻,你所有不自觉的动作无论多么熟悉,多么习惯,都成为意志之下彼此分离的举止。你就像一个患了小儿麻痹之后学走路的人。没有一件事是顺理成章的,绝对没有。

-P27

至于说硬汉到底该是他妈的怎么一回事,我们并不需要知道得太详尽。直白一点,硬汉,身心都很硬的男人,这就够了。不过马洛的妙处是每次快要沦为软蛋的时候就又反弹,好像“春情荡漾的脱缰雄马”(-P218)适时止步一样,他又表现出一副“让困难来得更迅猛些吧”的英勇姿态,那些柔情与那些想念都老老实实在躲在屁股下,会再有合适的时候让它们出来陪马洛一起堕落。

有种观点倒可以肯定,硬汉不全是纸老虎,硬汉也不全是实心的。男人与男人的相遇相撞相交,由三分之一的好奇、三分之一的欲望还有三分之一的空虚构成。无关浪漫。更无关他妈的爱情。在《小妹妹》里马洛很好地表达了自己的欲望,他对小妹妹说他可不是因为二十块钱才出手帮忙的,他是因为无聊或者说寂寞。回到《漫长的告别》,对一位别有韵味的男人,马洛自然是不会轻易罢手。

把问题搞大一点,贯穿七部作品,马洛的眼光几乎都聚焦在“男人们”的身上,而女人们的外貌神态着墨差不多是一笔带过而集中表现她们的言辞风范。这迎合了马洛需要向男人取经的谦虚心理,也暗含着女人用来表现、男人则是用来展现的耽美主题。

以《漫长的告别》为例,只要是小帅哥,马洛的法眼就一定不会放过,哪怕对方怯生生说句“不好意思,我只是串场的嘛”:

我熄了火,双手放在方向盘上静坐倾听。没有动静。这个地方死寂如古法老的遗骸,只有双纱门里的门扉开着,暗黝黝的屋里有东西晃动。这时候我听见一声轻微而准确的口哨声,有个男人在纱门内出现,把纱门打开,慢慢走下台阶。他这人可太精彩了。

他头戴一定扁扁的黑色牧人帽,帽带系在颌下;身穿白色丝衬衫,一尘不染,领口敞开,泡泡袖,腕部束得很紧;脖子上歪歪地绑着一条黑色须边围巾,一头短,一头长及腰部。此外还佩戴着一条宽宽的黑色腰巾,黑裤子,臀部包得紧紧的,黑得像煤炭,侧面缝有金线,直通到开衩的地方,开衩的两侧都缀有金扣子。脚上穿的是漆皮舞鞋。

他停在台阶底,看着我,还在吹口哨。动作灵活如皮鞭。我一辈子都没见过那么空虚的烟雾色眸子,长长的睫毛亮丽如丝;体形纤细,却不衰弱;鼻梁很直,不算太瘦,嘴巴撅得很好看,下巴有酒窝,小耳朵优雅地贴着脑袋;皮肤惨白,好像从来没晒过太阳。

他左手放在臀部,右手在空中划了一道优美的圆弧,惺惺作态。

“你好。”他说,“天气好极了,对不对?”

-P122

在审美之外,也还需要一份被虐的好心情。

“进来吧,便宜货。”梅嫩德斯又在门口说,“没有别的地方可去了。”

于是我直起身子,走了过去,大灯一路照着我。我把枪放回枪套。我踏上红木台阶进了门,站在里面。一个男人跷着二郎腿坐在房间那一头,大腿上斜放着一把枪。他看起来长手长脚,很强悍的样子,皮肤显得干巴巴的,像是长年生活在烈日灼晒的气候中,身上穿一件深棕色华达呢风衣,拉链几乎敞开到腰部。他正望着我,眼睛和枪都一动也不动。他冷静得像一堵月光下的泥砖墙。

-P355

这样才不至于一被叫“便宜货”就抽搐不安,不至于弄得冷场弄得整个夜晚都不痛不痒,实属浪费。马洛左强右弱的双手表现很是自鸣得意,而到了后来的收场,变得委实矫情了起来。不过那是无奈,特里这位大好青年过了马洛信守的保质期,只好说声拜拜了。不说再见。

他失意,他奉陪,他们一起去喝螺丝起子,在安静的时刻。但这样的夜晚也只温柔了寥寥几夜,像特里说的那句感慨,“酒精就像爱情。第一个吻神奇,第二个吻亲密,第三个吻就变成例行公事了。再下来你会脱姑娘的衣服。”(-P22)非常遗憾的是,马洛和他都没有姑娘的衣服可脱,非常非常遗憾的是,他俩一起喝酒本身早已过了亲密的阶段。

于是开始麻木,或者选择忘却。嘱托下后事,再重新做人。说起来真美妙。对于马洛而言,特里这家伙在分手前的某个夜晚里就已“没入薄雾之中”,但马洛依然偏执于相信自己喜欢特里,喜欢那个“喝醉酒、落魄潦倒、又饿又惨自尊心又强的”(-P21)特里。等到后来,马洛渐渐看明了一切,他又回复到没遇见特里时的那股心灰意冷劲儿,他不放弃,早已成一种习惯。

最后特里出现了,马洛却不再好言相待,真一张臭脸,上头满是“谁让你不早点回来找我”以及“知不知道我有多担心你的生死”,还有,“你留下的过去很美好,然而我们已是过去式了。”

他从书桌对面探身,啪的一声拿起我的一根香烟。他脸上晒黑的皮肤泛起不均匀的红潮。对比之下疤痕显出来了。我望着他由口袋里拿出一个漂亮的打火机,把烟点着。我闻到他发出的香水味。

你深深打动了我,特里——凭一抹笑容、一颔首、一挥手或者在各处安静的酒吧静静地喝几杯酒。友谊还在时倒不错,别了,朋友。我不说再见。我在别有深意的诀别式中说过再见了。那时我道别,感觉很悲哀、很寂寞、很决绝。”

“我回来太迟了。”他说,“这些整容手术很花时间。”

“要不是我用烟把你熏出来,你根本不会露面。”

他眼里突然闪出泪光,连忙把墨镜重新戴上。

-P391

小家伙特里还有什么办法,他脸上已经不止一道疤痕,他经历了很多,也失去了很多。现在唯有耸耸肩,把墨镜重新戴好,假装那些泪光全是幻觉。在这场“怨妇”式的告别段落里,特里·伦诺克斯十分庄重地站了起来,像战后归家急欲安抚妻子的丈夫一般,却很不幸地,吃到了闭门羹。

至于马洛在此之前絮絮叨叨的对特里本人的评定,完全可以用俩字概括,“借口”。什么特里是“道德上的失败主义者”(-P390),都他妈的见鬼去吧。马洛你纯粹是因为不满,而胡乱发泄;因为别扭,而顾左右言其他。

那个“别有深意的诀别式”以及书名出自这里:

“记得那夜你从市立监狱送我回家吧?你说我有个朋友要诀别。我还没真正跟他诀别过。假如你刊出这份复印件,就等于告别式了。已经过了好久——很久很久了。”

-P343

这倒不全是由马洛自身别扭所定性的,还来自特里在分手后寄出的告别书:

所以忘了这件事也忘了我吧。不过,请先替我到维克托酒吧喝一杯螺丝起子。下回你煮咖啡,替我倒一杯,加点儿波本威士忌,替我点根烟放在咖啡杯旁。然后把这件事全部忘掉。特里·伦诺克斯已成为过去。所以再会啦。

-P87

说到底,这两个超级麻烦也超级纠结的家伙之所以一拍即合,是与他们的本性有关。若事情都这样解释,那么世界就会很美满了。因为擦肩而过的你我他,皆不完整。像特里·伦诺克斯这样的神经兮兮与没心没肺,“他茫茫然看了我一眼,露出他特有的半边微笑,吸口气说:‘我刚才醉了。我猜我现在有一点儿——空虚。’”(-P8),像菲利普·马洛这样的天马行空与空空荡荡,“什么感觉都没有,完全正确。我就像星星之间的太空,空洞又空虚。”(-P283),还有像更多的路人一样的怅然若失与伤感易碎。

想起很多年前让我笃信不疑而现在差不多快忘掉的一句话,“同心爱者不能分手”。他和他还是分手了。

他以此写出了他最重要的一本“清水”推理小说。

我想村上春树倾心雷蒙德·钱德勒是他找到了一种感伤共鸣与虚无回音,还有,黑色的杂糅在咖啡里的深情不化。

不过钱德勒本人肯定不会称赞自己这点,他在《再见,吾爱》里奚落了欧内斯特·海明威一把,而他自己却在这本集大成伤感的《漫长的告别》集大成冗长了一把,这番自我反讽又影射到里头一位作家,这名作家颇有司各特·菲茨杰拉德的味道。

那么以下就不排除个人臆想的可能。

《再见,吾爱》(旧译《永别了,我的恋人》)是对《永别了,武器》(海明威小说)的推翻,而《漫长的告别》是对《夜色温柔》(菲茨杰拉德小说)的继承。雷蒙德·钱德勒鄙夷海明威,看不起他,原因不详,《再见,吾爱》里的讽刺完全是恶搞;没那么恶搞的是对《漫长的告别》里那位作家罗杰·韦德的怜惜之情,虽有嘲弄,但还不至体无完肤的地步。

当初迷恋海明威时顺带迷恋了菲茨杰拉德一把,因为他们是“密友”因为他们不仅仅是“密友”。硬汉雷蒙德·钱德勒排斥海明威,纯粹出于属性相克;他怜惜菲茨杰拉德,是出于保护的强者心态。就好像笔下的菲利普·马洛更喜欢像个老大哥一样照顾并喜欢着失意醉鬼特里·伦诺克斯一般。

说到惺惺相惜的苦楚,怎么也不会有比马洛的自怜自爱更苦涩无味的就是了。

“只有我孑然一身。”(-P59)

永远孑然一身的马洛在告别作《重播》里燃起希望,那已是后话。

不过深情到此终结。

还算英俊依然够酷的菲利普·马洛对着虚空挥手,像从未告别过那样正式与缓慢,那些空洞在星星之间的太空消融,那张笑脸与他妈的文雅秀气渐渐暗去。没有再见,只有你好。没有感觉。没有或深刻或无趣的对白。只剩黑暗。

然后他驾车离去。

枕边微光#006 | 人人都爱雷蒙德 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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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妹妹 [The Little Sister, 1949]

《小妹妹》让人生厌,我是说,那种娇声嗲气的“小妹妹”让我无比厌恶。如果换个男孩子,会有所另眼相看,这总不会是另一种性质的性别歧视吧?

开场白到此打住。

《小妹妹》用这句“三个女人一台戏,一名侦探团团转”就可简括全部剧情,当然后半句是反话,马洛先生再怎么愚笨也不至于落到如此地步。“小妹妹”的明指,是这位从乡下赶来的“淳朴”姑娘——欧法梅·奎斯特;暗指的话,可以夸张地说成“一切装傻装天真的大姑娘”。她们不是不够聪明,不够妖艳,只是她们很不幸地碰上了冰川公子菲利普·马洛和冰山之父雷蒙德·钱德勒。

先看看各种悲剧:《长眠不醒》(1939)的“安眠良药”来自女人;《再见,吾爱》(1940)的“激昂吻别”来自女人;《高窗》(1942)的“惊险风景”,《湖底女人》(1943)的“斑驳梦境”,《小妹妹》(1949)的“爱比爱冷”,以及《漫长的告别》(1953)的“失控挥别”还是来自女人;最后,《重播》(1958)里的“纠结梦醒”依然来自女人。且不说冰川之父雷蒙德·钱德勒的现实幸福,光是他导演的这七出由女人泪与血浸透的戏就可见他对女人怨念之心有多深了。

来看作为他第一人格的第一人称化身,菲利普·马洛的冰川气质到了这本《小妹妹》里开始变得残酷起来。《湖底女人》的三个女人与《小妹妹》里的三个女人比起来明显未够班呀,而又经过五年磨练的马洛变得更为冷硬这自在常理之中。《湖底女人》是把“探讨上帝”这类玄妙问题亮出来的一番过渡,而马洛的身和心被案情与剧中人所搅乱正始于《小妹妹》,他的叹息“这实在太过复杂了”并不仅仅是物理疲惫,而是精神无措。女人们接二连三地靠过来,这可不是幸运,他不得不软起脸蛋,插科打诨,变成一个对女人极为好奇与仰慕的混蛋。

原则便是,亲吻可以,上床免谈

欧法梅·奎斯特激动细小的声音说:“哦,马洛先生,我这辈子找人从没这么艰难过。我的心情很坏,我——”

“早上再打,”我说,“我下班了。”

“求求你了,马洛先生——就因为我不小心发了点脾气——”

“早上。”

“可我非得见你不可,”她提高了声音,但还不是在嘶吼,“重要极了。”

“嗯哼。”

她吸吸鼻子。“你——你吻了我。”

“我后来还吻了别人呢,而且功夫更好。”我说。去他的,去他的所有女人。

-P99

“今晚我们上床好吗?”她柔声说。

“这问题也是没有固定答案的。也许不行。

“保证你不会浪费时间。我不是那种皮肤假得你可以在上头擦火柴的金发娃娃,像那种干过粗活的妞们一个个手脚粗大,膝盖突出,至于胸部嘛,啧啧,真是不提也罢。”

“就半个钟头,”我说,“我们先把上床的事放一边。这玩意儿很棒,跟巧克力圣代一样,不过有时候我是宁可撞墙也不上床。我看我现在就想撞墙了。

-P198

当然马洛的禁欲气质还与他那规整的不值一提的穿着有关,像家族史、交际史这些错综且虚幻的东西也一概省略,于是他只剩下一个名(菲利普·马洛)一个号(私家侦探),其余的皆是空白。他与任何人都可以交错而过,走进任何人的生活里,发生点什么,然后抽根烟或者喝口小酒,再走出来,干干净净地,好像他只爱他的影子,世上没有哪个女人(或者男人)能虏获他的寂寞芳心。

这话说得严重了,马洛先生是很寂寞,但对于女人的抚慰并不那么迫不及待。在这点上,可把“绅士”扣给他;或者说,性急的是猴子,性冷的是鸭子。对于那些不值一提的女人们,马洛从不再三把玩;但对于让他为之心动的男人,他会再三回眸,详情留到《漫长的告别》里再说。

出于某种不言而喻的“洁身自好”,马洛对女人的邀请很好意思地婉拒。这点很帅,很明智。他展现出一种“把你们女人都看穿看透”的大无良风范。

因为,没有比这种麻烦问题更麻烦的了。

“我敢打赌你认识的女人一定多得数不清,”她说,“为什么——”她又低头在书桌上画线——“为什么你一直不结婚?

我想到了所有可能的回答,我想到了所有我喜欢到可以谈婚论嫁的女人。不,不是全部,只是其中某一些。

“我大概知道答案吧,”我说,“不过说出来就俗气了。我想娶的——呃,我不符合她们的条件。其他的根本不用娶,只要勾引一下就行了——如果她们没先来勾引我的话。”

-P254

你看,稍有资本的女人就会被你的花香吸引过来,绕呀绕的,马洛你应该不会很得意吧?让我们一针见血吧,马洛为什么一直不结婚,是因为他很有自知之明,那些可以谈婚论嫁的女人到喜欢就够了,这,只是其中一些,而剩下的一些是用来保护的,是不可暴晒在外的隐情。婚姻这种形式,对于“相遇后开始探讨上帝的两个男人”来说无足轻重,更何况暂还没等到自己内心想要的,这种答案说来就显得俗气了。说到底,马洛还是个清高自傲的混小子,不不,他已经不似当年,他老了太多,但他还是有勾引女人的能力,与捕获男人的神气。

这就够了?在机遇面前,天资总显得太过渺小。不贴切,话不能这样讲,马洛的资本并不寂寞,它陪同他一起在等待,只怨老天爱捉弄人。

“你对女孩子可真有一套,”她低语道,“你他妈的是怎么办到的,白马王子?下了迷药的香烟?不可能是你的穿着、你的钱或者你的个性。你一样也没有。你既不年轻也不英俊,你的巅峰时代已经过了——

-P213

所以《小妹妹》真让人讨厌,这些对马洛评头论足的女人们让我厌恶无比反胃不止。他是不是白马王子与你们无关呀,撒了迷药的烟您也没必要抽费那么多口舌干吗。不过费这么多口舌的我,才是出于对马洛大无私的爱呀!

再来看看时间跨度,《小妹妹》(1949)与《长眠不醒》(1939)之间整整十年。十年足以改变一个男人,更别说愣头青小子小马洛。我想说,那时候他不是二十八岁也是二十八岁(老子为何如此偏执于二十八岁),那么十年后他三十八岁,早已不是可以用“年轻”形容的年纪。他依然高大,却不再有那份雄心,那份调侃世间万物的野性。当然,马洛离死亡很近,他不是超人,可他一次次逃脱出来,轻松走步,念出真相。

对待《长眠不醒》里调皮小妹妹的调戏虽处乱不惊,却有点拘谨;而应对《小妹妹》里的小妹妹则灵活许多,这十年马洛的女人史只呈现一片空白,那些被剪去的部分也正成就了他表现的成熟玩世不恭

至于深情神龙活现,还是留给男人吧。

“今天收房租?”我和气地搭讪。

小个子男人猛地转过身来。他只是笑了笑,没说话,是那种皮笑肉不笑的表情。他把嘴里的烟蒂拿开,扔到地板上用脚踩了踩,然后伸手从衬衫里掏出一根新的,塞进他脸上的同一个“洞”里,接着开始找火柴。

“你进来得还真是神不知鬼不觉。”他愉快地说。

因为找不到火柴,他便不经意似的转过上身,同时把手伸进了外衣口袋。有样重物在木椅子上撞了一下,我一把攥住他的手腕,他不由得向后倒去,外套口袋便向着我露了出来,我把椅子从他的身下一把抽开。

他重重地一屁股坐到了地板上,头撞到了餐桌的边。不过就算这样,他也没忘记朝我的鼠蹊部踢过来。我拽住他的外套往后一啦,从他刚才掏的口袋里抽出一把点三八口径的手枪。

“别坐在地上发呆。”我说。

他缓缓起身,假装浑身无力的样子,一只手在领子后头摸索着。当他的手臂猛然朝我挥过来时,只见银光一闪,好个斗不败的小公鸡。

我用他的枪从侧面扫过他的下颌,他又坐到了地板上。我一脚踩住他握刀的那只手,他的脸痛得拧起来,但一声也没吭。我把刀踢到屋角。那把刀又细又长,看来非常尖利。

你真不害臊。”我说,“我只是来找房子,舞刀弄枪。虽说世风日下,但太过分了。”

-P19/P20

你真不害臊真不害臊真不害臊真不害臊真不害臊真不害臊真不害臊真不害臊真不害臊真不害臊,你太过分了太过分了太过分了太过分了太过分了太过分了太过分了太过分了太过分了太过分了。马洛你这个小虐男,我十分期待你被刀舞到龙脉被枪顶入深喉。

好久不见马洛的身手,也不知道有没有变生疏?

不会。马洛先生一直精于健身之道,爱护自己尤为重要。但在强身之外,强心也很重要。毕竟是与死亡打交道的职业,毕竟每时每刻与之交流的是,黑暗。《小妹妹》在女性诡辩之外,散发的是男性尸体那犹如玫瑰微味的香气。这便让我颤抖状想起了《微物之神》,马洛也被他欲与之反抗的力量主宰着,他托着重物,重量里是真相,他想放下来,放下后是怅然。

不过尸体倒不这么认为。它只会倒下,只会拉你一块倒下。

他像四根白蜡一样的手指钩住门框,那人的眼睛有八分之一英寸深,淡淡的灰蓝色,睁得大大地看着我,可是并没有看到我。我们的脸隔了几英寸远,我们的呼吸在空中交汇,我的快而重浊,他的仿佛是远处传来的耳语——但还没变成死前的喉鸣。血从他的嘴巴里汩汩地冒出来,流过他的下巴。有个什么东西将我的目光引到下面。血缓缓从他的裤腿内侧流到鞋子上,然后毫不迟疑地从鞋子上流到地板上,已经是一大摊了。

我看不出他是哪里中了抢。他的牙齿咯咯打战,我以为他要说话,或者是想尝试说话,不过那是他发出的唯一的声音。他已经停止了呼吸,他的下颌开始松落。然后死前的声音开始了,那根本不是喉鸣声,当然。完全不像。

橡胶鞋跟在地毯和门槛之间的油布上磨得嘎吱作响,泛白的手指从门框上滑开。那人的身体开始在腿上扭动,两腿支撑不住,于是他倒下了,躯干在空中打转,就像在浪里游泳一样,接着便扑到我的身上。

与此同时,他的另一只手臂——一直没露出的那只——如通了电般地扬起,向我扫了过来。好像完全不是人力控制的。它打到我的左肩胛骨上。除了我握着的那瓶酒精外,还有个什么东西也重重摔到地板上,砰地撞到墙角。

我咬紧牙关叉开双腿,托住他的胳肢窝,他仿佛有五个人那么重。我后退一步,想把他撑起来,感觉像是要支起倒下的树。我跟着他一起倒下。他的头撞到地板上,我帮不上忙,我的一部分身体不听使唤。我把他稍微扳直,然后推开他。我双膝着地爬起来,弯着腰仔细听。死前的怪声已经停止。长长的一段沉寂。然后传来一声压抑的叹息声,静静的,懒洋洋的,很从容。又一段沉寂。又一声更慢的叹息,悠长,平和,如同吹过摇曳玫瑰的夏日微风。

-P166/P167

而由前继承过来的光明意象并未拯救他——马洛,一如既往地在《小妹妹》里昏倒了,像是一种缠身宿命,一种睿智习惯,在黑暗里获取真知,多么安宁。迈入中年的惆怅开始如烟伴随其左右,一步怀疑一步否定,最后缩回到“无我”的窝。哲学思索显得尤为苍白,因为马洛明显不适合这种文绉绉的腔调,但他孤苦一人的客观背景令他不得不陷入僵局,与影子进行辩驳,无味道无意义无前景无去路,没有一句回响。

“伤感”开始弥漫,这种情绪并不值得称道,可也没必要躲闪回避。我想说,马洛的“符号化”是令其苦闷的根本,但又根本无法挣脱。所以他在漫长、告别之后,重又倒向了“重播”的唱盘。吱呀嘎呀,没个休止。

他们只是坐在那里扭头看我。橘发皇后还在噼里啪啦地打字。她听警察问话,就像舞蹈团编导看大腿一样无动于衷。他们健康、平静的脸上写满了他们经历过的沧桑。他们的眼睛老是一个样,阴沉沉灰蒙蒙的像在结冰的水。抿得紧紧的嘴,眼角细细的皱纹,瞪着人的空洞严肃的眼神——谈不上冷酷,但离慈悲有十万八千里,成衣店里买来的衣服,没什么格调;生活清苦但又以权力为字号,时时刻刻要别人感觉到他们的权力,把权力推给你,摊给你看,狞笑看着你满地打滚,无情但没有恶意,残酷但偶发善心。你又希望他们怎么样?文明对他们没有意义,他们整天看到的就是文明里的失败、灰烬、渣滓、无序以及混乱。

“你站在那儿干什么?”贝福斯尖声问我,“要我们狠狠地吻你一下,吐你一脸口水?没有俏皮话回嘴了吗?太不幸了。”

-P193/P194

看透了尘世看透了典型人群,他太不幸的是看到太多外在的无序。

我把掸子连同里头的灰尘一起收起来,靠着椅背静静坐着,没有抽烟,也没有思考。我是一片空白。我没有面孔,没有思想,没有个性,连个名字也没有。我不想吃,不想喝。我是日历上昨天撕下的一页,揉皱了躺在垃圾桶底。

-P195

最后,他静静地躺在内在的混乱里。就这样,就这样可好?

不好。

不够快乐,不够好玩。马洛很少表达过欲求,这只是禁欲的一部分,他随心所欲基本上等于无欲无求,这种走马灯的小心情是会毁掉一个人的吧。但他不关心,他不用计较得失与成败,他只需要瞪瞪青头大苍蝇就可以享受一生的欢喜与圆满。单纯。可笑。空缺。很适合被人遗忘。一份过往。一脸傻笑。一串七个字母拼成的标记。但他并没有被人遗忘。至少他有女人来找,有男人会邀他前去喝酒。作伴。送别。再见。一切该有的套路应有尽有。没有叹息。

没有惊喜。

小妹妹那不知天高地厚的逞强表情与假装可爱天真的微笑脸庞,真的是闭眼就忘。没有余韵。连个女人奶子都没有摸够的可笑人生,一切终结于混乱中。马洛却连对自己说声抱歉的喘息都没有。这样不对。

她站起来。“希望妈妈不会怪我,”她一边说,一边用苍白的指甲捏着嘴唇,“我是说我到你这儿来。”

“请你不要再告诉我你的妈妈不喜欢什么了,”我说,“你忘了这些吧。”

“哦,真是的!”

“也不要再说‘哦,真是的’了。”

“我觉得你这个人很讨厌。”她说。

“不,不对。你觉得我很风趣,而我觉得你是个很可爱的小骗子。你该不会以为谁出二十块我都会帮忙的吧?”

-P16

如果像开场一样,马洛轻松诙谐地调侃这个结局。那会是,“哦,真是的”无聊,“哦,真是的”没劲,“哦,真是的”去他的女人。

真是“哦,真是的”傻蛋。快都忘了这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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虐半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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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Unknown
摄影: Sean P. Watters

功用: 虐夏。
旁白: 被某人无耻一百问虐到的同学,我在此鞠躬深表歉意。本主题“虐”字,其实是说,某人昨晚华丽地去败了劣质音响(其实还好),目的是为了打击报复某些不讲公德心的好邻居们。我已经受够了,我已经忍耐到极限了。我当然不是善人。我是牛魔王。不过,关在小屋子里放太大声的音乐,我竟然也会良心不安,那还表明某人太过善良,还不够境界,还要多下功夫以达到“无我”且“无他”的境地,呐。

水印: 高呼小维你快点来的牛魔王